2024年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
根据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尧都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实训基地等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财政负担薪酬待遇,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可经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任职。本次公开招聘人数为10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理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七)具有临汾市尧都区户籍。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和在读大学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现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www.yao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
3.报名网站:尧都区人民政府网(www.yaodu.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详情见《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因联系方式不准导致未能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9月1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1日18:00至2024年9月2日18: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上报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考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9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科目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于9月4日18:00前向区委组织部6117室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人员,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成绩排名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公告为准)。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尧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社区实务能力以及有无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公布结束后,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以及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抽调专人组成若干考察组,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情况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按规定进行调查。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中组织分配具体岗位。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管理,统一签订《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有3年服务期限,原则上3年内不得脱离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聘用前考生若有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情况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所有需公开事宜均安排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2228301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