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31日。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请报名人员提前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方式,并将报名资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报送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信息报送区人社局。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或招聘人数不足,相应岗位报名时间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
2024年广东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医学中心学科带头人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须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岗位及任职要求》。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 - 2024年8月26日 。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s://hr.fsey.com:8522/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5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8036027、88032188,周老师、黎老师。
(三)提交资料:报考者登录网站注册登录后,需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位证书、学位认证原件,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合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认证需为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报告,大学及以上学历均需认证,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六、业务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情况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检察机关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0人公告
为加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检察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名;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1名;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6名;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5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0周岁(即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1.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9月1日前,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请考生自行登陆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注册报名,8月15日17:30关闭报名系统。建议考生使用谷歌、360、火狐等主流浏览器,IE浏览器暂不支持。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及体检。
(二)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考生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对招聘资格条件理解有误,或个人在系统内填报信息有误,导致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而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生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截止报名后仍然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笔试资格。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所述为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系统、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面试题目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更高者优先;对比上述情形仍无法确定人选的,加考面试,以加考的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聘用后发现考生通过虚报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考生在下一考试环节,或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选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如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下一考试环节、体检、考察、聘用对象人选。
八、调剂补录
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选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申请在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不低于1:3的入围面试比例组织开展调剂面试,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九、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外发布招考信息,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发行参考资料。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内部人士透露”“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聘信息,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个人发布含有或暗示“官方真题”“官方标答”“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系统信息、佛山市人民检察院(www.fsjcy.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jcy.chancheng.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www.foshannh.jcy.gov.cn)、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www.sdjc.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jcy.gaoming.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jcy.ss.gov.cn)等门户网站信息。
本公告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0757-82063522;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0757-83281233;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0757-86296515;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0757-22813105;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0757-88289771;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0757-87776530。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第一中学招聘竞赛教练公告
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年获得“佛山市高考优胜奖”,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现有75个教学班(含3个西藏班),学生3200多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00多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竞赛教练6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竞赛教练6人:数学竞赛教练2人、信息学竞赛教练2人、生物学竞赛教练1人、化学竞赛教练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本科层次:B02经济学、B07理学、B08工学;研究生层次:A02经济学、A07理学、A08工学。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4.竞赛工作或学习经历:在职教师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①担任相应学科竞赛教练,所带学生曾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②本人曾在高中阶段参加过相应学科的竞赛,并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曾在高中阶段参加过相应学科的竞赛,并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注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注2: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时间:2024年9月5日8:30-2024年9月11日 17: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邮件附件以相同标题命名并使用Word文档。
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介、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本科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本人所带学生竞赛获奖证书、本人荣誉证书、曾经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参加工作以来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9月5日8:30-2024年9月12日 12:00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1.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东区报告厅。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考察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9:00-11:00;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东区通用电教室。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以试教或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知识水平(熟悉教学大纲,解题能力强,权重30%),业务能力(熟悉课堂教学流程,准确把握高考、竞赛方向,权重40%),工作实绩(辅导学生竞赛获得奖励、教育教学工作荣誉等,权重3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场室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九、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2.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若本《方案》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757-82838610
传真 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