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选调教研员和教师165人通告

 

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10人,教师15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隆阳区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10人,教师155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教研员10人。其中:教育教师发展中心10人。
 
小学98人。其中:实验教育集团16人,示范教育集团33人,永昌教育集团12人,青华海教育集团29人,九隆教育集团8人。
 
初中35人。其中:区一中7人,保八中10人,保六中11人,田家炳中学1人,保七中5人,胡家中学1人。
 
高中22人。其中:区一中5人,保八中5人,民族中学9人,保七中3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获得州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5.参加州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或二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6.参加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7.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排名前30%(小数点全入)以上的(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以所学专业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排名前50%(小数点全入)以上。
 
8.所教学科以2023年春季学期、2023秋季学期或2024年春季学期(其中一次)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现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以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专业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区一中、保八中、民族中学、田家炳中学、保七中和实验中学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排位前二分之一以上,其他学校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不受成绩限制)。
 
9.所教学科2024年春/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3年春/秋季学期提升幅度较大或2023年春/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2年春/秋季学期提升幅度较大(春季对春季,秋季对秋季)。小学提升30名次及以上;初中提升15名次及以上;高一、高二年级提升5名次及以上,高三年级高考成绩较上年市级监测成绩平均分提升5分及以上。
 
(三)免专业能力测试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专业能力测试: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因工作调动,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周年的人员。
 
9.2023年高中分流教师。
 
10.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方式进行。
 
(一)符合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选调人员,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其他选调人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5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09:00至8月8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隆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4年8月9日15:00至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领取方式: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领取。
 
(五)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含免试人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试卷内容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2年修订)》分学段、学科设计,教师素养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70%,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六)确定教学技能测评人员。同一岗位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其他选调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人数1.5:1(小数点全入)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
 
(七)教学技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保山市第六中学进行。
 
教学技能测评以说课+说题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0分钟,说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5分及以上为合格。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1.高中教师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2.初中教师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初中八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化学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九年级教材。
 
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含教研员),说课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4.小学音乐岗
 
测评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音乐教材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声乐、舞蹈和键盘三选二。)
 
5.小学体育岗
 
考试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教学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1.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2.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
 
6.小学美术岗
 
考试方式:说课+专项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1)说课(占比50%)。
 
根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音乐教材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
 
(2)专项技能展示(占比50%)
 
展示内容,现场抽取。(1.软笔书法;2.素描。)
 
(八)确定考察人选
 
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岗。剩余岗位数由其他选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选岗程序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选岗,不得放弃选岗,私自放弃的处以五年禁考。
 
(九)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3.公示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4.调到新单位人员,必须与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动,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隆阳区。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拟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调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选调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九、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乡村医生岗:3名;详见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乡村医生岗

   3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学
 
 
三、乡村医生岗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2)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乡村医生岗位需具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学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4)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内,身体健康。(5)本辖区报名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加黄、赌、毒、迷信及邪教组织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QQ邮箱上传个人简历,QQ邮箱:1020386609@QQ.com方式。
 
(2)联系人:左医生(15987765826)吕医生(18725207232)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0日。
 
(4)面试时间:2024年7月10日,面试当天请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六、录取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面试;依据综合面试成绩决定录取。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事项由瓦房中心卫生院统一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待遇
 
工资待遇面谈。
 
九、聘用
 
经试用合格后,按程序由瓦房中心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隆阳区瓦房中心卫生院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规定,现将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8个、选调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之间不得相互报考,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不得相互报考。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2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19日17:3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24年隆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近三年考核结果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地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隆阳区新华路167号)。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呈报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廉政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和廉政审查人数与每个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岗位。
 
(四)笔试
 
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内容)测试、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测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各50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笔试时间:2024年7月23日0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选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试题制作:由主管部门在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封闭制作。
 
4.面试实施:面试由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每个考场设考官5人,考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差额抽签产生。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主管部门进行公布。
 
(七)体检
 
由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八)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报考人员报考公开选调岗位,应事先征得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咨询电话:0875-3037080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75-3037061(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面向区外选调教师40人通告

 

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以跨学段报考。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且符合所在地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四)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选调岗位
 
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40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小学17人。实验教育集团4人,示范教育集团4人,永昌教育集团3人,青华海教育集团3人,九隆教育集团3人。
 
初中13人。区一中1人,保八中8人,民族中学2人,保六中1人,田家炳中学1人。
 
高中10人。区一中5人,保八中1人,民族中学4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获得州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
 
5.参加州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或二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6.参加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一等奖(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7.所教学科以2022年春季学期或2023年春季学期县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高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二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州(市)属及以上学校教师所教学科在本年级同层次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二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三)免专业能力测试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专业能力测试,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3.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于此次免专业能力测试的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全国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于此次免专业能力测试的范围。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或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方式进行。
 
(一)符合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选调人员,采用直接进行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其他选调人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7月11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实行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和委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隆阳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3.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英语岗位人员持有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一并提交专业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纪检监察部门开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7.成绩证明(附件3)。
 
8.近三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9.报名条件所需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10.以“免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第3条”报名的,除了荣誉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组织比赛的文件,判定比赛中是否有现场课堂教学环节。
 
11.近期免冠五分相1张。
 
(四)资格审查
 
2024年7月22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含免试人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五)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4年7月26日15:00至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六)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试卷内容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2年修订)》分学段、学科设计,教师素养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高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70%,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七)确定教学技能测评人员。同一岗位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教学技能测评。其他选调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进行教学技能测评。
 
(八)教学技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至结束在保山市第八中学进行。
 
教学技能测评以说课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5分及以上为合格。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1.高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2.初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化学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教材。
 
3.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九)确定考察人选
 
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岗。剩余岗位数由其他选调人员根据教学技能测评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教学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选岗程序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选岗,不得放弃选岗,私自放弃的处以五年禁考。
 
(十)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3.公示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拟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调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待遇保障
 
选调人员正式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程序报批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属《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范围的引进人才,按《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符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和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和《隆阳区尊师重教若干措施(试行)》等有关办法执行。
 
(三)至少在设岗学校工作服务5年。
 
(四)配偶随迁。《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和《隆阳区尊师重教若干措施(试行)》规定范围的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隆阳区工作的,原则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协调解决;配偶为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安排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协调落实。
 
(五)子女就学。对选调教师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来隆阳区就学的,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可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办理,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选调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十、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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