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12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及《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文件规定,现将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教师。详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民族教育服务奉献,能适应寄宿制学校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报考人员其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相近或一致,需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六)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保健专业教师须在入职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做出书面承诺,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须具有华为HCIP认证或软考中级及以上证书;康复保健专业教师须具有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八)康复保健专业教师须具有三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应聘人员的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以所在企事业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审核认定)。
 
  (九)公务员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有不良征信记录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南州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按要求参加后续招聘环节,也可直接咨询州职业技术学校。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和悦巷2号州人社局二楼东侧)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州人社局和州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原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供《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博士阶段、硕士阶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亲笔签名的《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核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试讲:以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分值为70分,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核测评(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进行试讲)。
 
  (2)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2.体育、美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保健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1)试讲:以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分值为40分,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核测评。
 
  (2)专业技能操作:分值为60分,时长4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
 
  (五)公布成绩
 
  1.设定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岗位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考核测评评分结果现场向考生进行宣布,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总成绩,按岗位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员。
 
  3.如成绩有并列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育、美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保健专业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共同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6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毕业证和学位证被暂扣或遗失的,考核测评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均截止到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四)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招聘中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中,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核测评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4-8512764、8513856
 
  监督电话:0974-8512774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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