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一)

 

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
 
三、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聘编外职工不得报考。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26。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浙江宁波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2人公告

为补充象山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24年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7.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报名方法:关注“工招找”公众号,并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学位)证书;④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65761718,姚老师/张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五、面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自行前往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工招找网站(www.gongzhaozhao.com)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公司通知考生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招聘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考试前3名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三)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

(四)以上派遣制工作人员由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象山县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

(五)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浙江宁波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2人公告

为补充象山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24年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7.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报名方法:关注“工招找”公众号,并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学位)证书;④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65761718,姚老师/张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五、面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自行前往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工招找网站(www.gongzhaozhao.com)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公司通知考生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招聘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考试前3名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三)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

(四)以上派遣制工作人员由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象山县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

(五)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象山县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任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满10年,且在社区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表现优秀的条件详见附件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和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任象山县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任职时间、任职经历、毕业证书、荣誉和奖项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4日。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分×50%+面试分×50%。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4日。报名地点: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建综合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表》1份(附件3);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荣誉、奖项资料(荣誉、奖项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5.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证明1份;6.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1份。
 
(二)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人力社保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考试通知,考试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招聘计划。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城乡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及面对基层群众矛盾化解、关系协调、组织动员、攻坚克难等能力、水平。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如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统一纳入镇乡(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继续在城乡社区服务至少满5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面试开始48小时前,面试对象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提交的,则不予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90天内由本人解决;90天内未解决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人员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387516、8938751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38636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八)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象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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