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135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21年6月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
 
  从2021年起,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刘国中,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党组成员孙春兰三次来院调研,同时还有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副省长严鹏程,时任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副主任雷海潮,现任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副省长胡启生、副省长赵大春等领导,先后来院调研指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对宣武医院河北医院的管理及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现有两个院区运行。医院职工2838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68名,博士生导师46名,硕士生导师20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5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建设有国内一流的微创手术实训中心。
 
  医院获批7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建设专科:肿瘤外科、神经内科、精神卫生科,4个创建专科: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血管外科、儿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5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处于手术金字塔尖的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唤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主动脉弓部病变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2个,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医院是河北省神经医学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单位,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
 
  医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积极的姿态承担社会责任,抗击疫情,救治患者,叫响了医大一院口碑。2021年初,疫情期间,医院组建核酸采集队伍,共派出医务人员三千余人次承担石家庄市藁城区、赵县、晋州部分地区核酸采集任务,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裕华区五轮全员核酸采集,完成核酸检测量超过850万人次,为抗击疫情贡献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22年在疫情救治的吃劲阶段,医院党委审时度势,创造性地统一调配全院资源救治新冠肺炎患者,提出“优先保障急诊工作、优先保障危重症患者救治、优先保障重点科室医疗工作”,全院干部职工日夜无休,全力救治患者,不推诿不拒收,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医院实际的救治模式,形成了医大一院特色的抗疫模式,为我们应对重大传染病救治任务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近年来,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赋能,共同推进高质量快速发展。秉承“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精致医院建设理念,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果由职工和患者共享。医院荣获2022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河北省先进集体、“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2019年、2020年、2021、2022年省直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优秀等次;2020年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2022年河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医院唯一试点单位。2021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2022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30周岁(1993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6日期间出生)。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8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 (专业) 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号楼三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或手写均可);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留存材料不再退还):
 
  ①身份证;
 
  ②已取得专科、本科、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已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4年规培结束人员请规培单位提供规培合格证明);
 
  ⑤报考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提供与招聘要求工龄相符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⑧报考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7)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大学入学招生底册(应聘人员可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其中河北籍考生可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申请《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5.准考证发放: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号楼三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 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岗、技(药)师岗、护理岗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五) 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岗、技(药)师岗、护理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6、87156098(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初名北洋医学堂,1894年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天津创办,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官办西医院校。
 
  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9个二级学院,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787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309人,留学生418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学位授权学科已经覆盖了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7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180人,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813人,博士生导师363人,硕士生导师2450人。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6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燕赵学者3人,河北省高端人才9人,省管优秀专家42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3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人,河北省“百人计划”入选2人,“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入选14人,河北省模范(优秀)教师27人。
 
  学校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和口腔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编制床位9252张。根据学校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校共建设有52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学校各本科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2个。截至目前,我校已建成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河北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中心1个,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35个,省级中医药研究室4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平台1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6个,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3个。学校获评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获批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获评2021年度河北省公民科学素质教育示范单位。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8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比利时、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12个国家的33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5日。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ydzp.hebmu.edu.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00至6月20日12: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需上传《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扫描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修改、补充信息或改报机会。报名审核一旦通过,不得修改。
 
  (7)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一般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9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9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初试面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初试人选资格。)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或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复试前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进入复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5、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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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选聘工作人员69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9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官办西医院校。2016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河北医科大学协议。
 
  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9个二级学院,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787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309人,留学生418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
 
  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7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180人,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813人,博士生导师363人,硕士生导师2450人。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6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燕赵学者3人,河北省高端人才9人,省管优秀专家42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3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人,河北省“百人计划”入选2人,“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入选14人,河北省模范(优秀)教师27人。
 
  学校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和口腔医院。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8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比利时、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12个国家的33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有留学生418人在校学习。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69名,全部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有特殊业绩或特殊岗位需求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50岁。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我校医学门类、生物学类、化学类、电气工程类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网站(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等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投递(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号)、电子邮箱(rszp@hebmu.edu.cn)及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等方式接收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如博士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可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原文及检索报告、主持课题的立项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组织专家,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考核通过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5(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电子邮箱: rszp@hebmu.edu.cn
 
  附件:
 
 
 
  河北医科大学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135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21年6月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河北医院。
 
  从2021年起,第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刘国中,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党组成员孙春兰三次来院调研,同时还有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副省长严鹏程,时任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副主任雷海潮,现任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副省长胡启生、副省长赵大春等领导,先后来院调研指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对宣武医院河北医院的管理及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现有两个院区运行。医院职工2838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68名,博士生导师46名,硕士生导师20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5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建设有国内一流的微创手术实训中心。
 
  医院获批7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建设专科:肿瘤外科、神经内科、精神卫生科,4个创建专科: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血管外科、儿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5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处于手术金字塔尖的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唤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主动脉弓部病变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2个,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医院是河北省神经医学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单位,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
 
  医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积极的姿态承担社会责任,抗击疫情,救治患者,叫响了医大一院口碑。2021年初,疫情期间,医院组建核酸采集队伍,共派出医务人员三千余人次承担石家庄市藁城区、赵县、晋州部分地区核酸采集任务,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裕华区五轮全员核酸采集,完成核酸检测量超过850万人次,为抗击疫情贡献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22年在疫情救治的吃劲阶段,医院党委审时度势,创造性地统一调配全院资源救治新冠肺炎患者,提出“优先保障急诊工作、优先保障危重症患者救治、优先保障重点科室医疗工作”,全院干部职工日夜无休,全力救治患者,不推诿不拒收,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医院实际的救治模式,形成了医大一院特色的抗疫模式,为我们应对重大传染病救治任务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近年来,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赋能,共同推进高质量快速发展。秉承“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精致医院建设理念,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果由职工和患者共享。医院荣获2022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河北省先进集体、“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2019年、2020年、2021、2022年省直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优秀等次;2020年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2022年河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医院唯一试点单位。2021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2022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30周岁(1993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6日期间出生)。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8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 (专业) 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号楼三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或手写均可);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留存材料不再退还):
 
  ①身份证;
 
  ②已取得专科、本科、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已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4年规培结束人员请规培单位提供规培合格证明);
 
  ⑤报考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提供与招聘要求工龄相符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⑧报考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7)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大学入学招生底册(应聘人员可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其中河北籍考生可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申请《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5.准考证发放: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号楼三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进行递补工作。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 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岗、技(药)师岗、护理岗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五) 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岗、技(药)师岗、护理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www.jyyy.com.cn) 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6、87156098(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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