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查看):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个人报考承诺书.docx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查看):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个人报考承诺书.docx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查看):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个人报考承诺书.docx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