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引进高技能人才(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
2024年度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第二批)3名,具体岗位计划见《2024年度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8:30至2024年8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录http://hbpta.pzhl.net/index.php)进入报名,在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赛事等级分类文件等资料,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2024年8月21日12:0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交:
(1)《2024年度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学院)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第二批)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
(2)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专业测试对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缴纳每人80元的专业测试费用,同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形式采取技能操作+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操能力、技能水平、授课能力等。
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技能操作成绩×70%+无生上课成绩×30%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技能操作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网站、淮北市教育局网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引进整个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未尽事宜由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045419(校办公室)、3896902(校教务处)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61-3896360(校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