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枝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及《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等规定,现就枝江市2024年面向驻枝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本次面向驻枝江市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招聘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枝江市部队随军家属(含原武警消防部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枝江市2024年面向驻枝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4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大厅(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南岗路10-2号,联系电话:0717-4220085)。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枝江市2024年面向驻枝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2份及准予随军的批件、立功通令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枝江市人武部对照招聘条件,逐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枝江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以公共科目为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若仍未达到1:2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三峡枝江网及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布,设置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5分,低于45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注意事项: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军人综合评定
 
  军人综合评定按 100 分计,其中军衔等级及岗位职务层级 50 分(上尉连级正职、专业技术上尉及以下军官、三级军士长及符合随军条件的一级上士记 10 分,少校营级副职、专业技术少校初职、二级军士长记 20 分,少校营级正职、专业技术少校中职、一级军士长记 30 分,中校团级副职、专业技术中校记 40 分,上校团级正职、专业技术上校及以上记 50 分),军龄 30 分(每服役一年记 1 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总分不超过 30 分),立功奖励 10 分(获得二等战功及以上、平时一等功、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一等功、一级表彰的,一次记 10分;获得三等战功、平时二等功、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二等功、二级表彰的,一次记 5 分;获得四等战功、平时三等功、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三等功、三级表彰的,一次记 3 分,总分不超过10 分。其中,表彰需为 2021 年《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出台以后,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方可计分),其他记 10 分(在国家确定的边远艰苦地区每服役一年记 1 分,从事飞行、舰艇、涉核、跳伞等特殊岗位工作一年记 1 分,具有基层(连、营级或者相当级别)主官经历一年记 1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确定军人综合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入围人数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由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枝江市人武部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单位核准备案后,通过三峡枝江网及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时间:另行面试公告,通过三峡枝江网及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当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五)考试成绩计算
 
  按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的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军人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通过三峡枝江网及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三峡枝江网及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峡枝江网、枝江市人武部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枝江市人社局、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部门电话
 
  (一)咨询电话:
 
  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17-4220085;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382。
 
  (二)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人才股0717-4213662;
 
  枝江市纪委监委0717-4214647。
 
  附件: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湖北枝江市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个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卫生健康局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同意,拟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专项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4人。详见《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2020年以来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委培分配到我市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村医(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联系电话:0717-426050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各镇卫生院报名提交资料,由各镇卫生院将报名资料报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只能以本人现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②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2张,并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③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工作专班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4月22日在各镇卫生院公卫科领取准考证。
 
  ④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4月24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分值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为考生最后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体检人员时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优先录取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如遇都具备执业资格,优先录取先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在本乡镇卫生院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2.聘用。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受聘后3年内(截止2027年12月31日)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违约。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行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17-4219382。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枝江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7-4260502,0717-4200621。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枝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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