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慈溪市锦堂职高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职员工4名,派遣至慈溪市锦堂职高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学校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高,其前身是爱国华侨吴锦堂先生于1905年创办的锦堂学校。在百年风云中,学校十迁其址,十易其名。1992年7月,锦堂师范搬迁至浒山,市人民政府在原址兴办教育局直属的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开始了锦堂学校的新篇章。现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职员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事业心、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在聘用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4.有教学经验者、技能突出者优先录用。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岗位要求及内容

高中体育教师

2

体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高中化学教师

1

化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博物馆工作人员

1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工作。

 

三、报考办法:

 

1.报名者填写《慈溪市锦堂职高公开招聘2024年编外人员登记表》(附件)于8月19日16:00前发送到jtzgzpjszp@163.com,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打包一并发送,逾期不再受理。可通过邮件咨询;

 
应聘人员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报名者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2.考核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符合报考条件者(会短信通知)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按短信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开始,考生于8:15前到校报到,逾期视作放弃;
 
4.面试地点:慈溪市锦堂职高西校区咖啡吧(慈溪市观海卫镇锦堂路139号);
 
四、聘用手续与相关待遇
 
1. 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慈溪市锦堂职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浙江宁波慈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慈溪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户籍以2024年8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生源不限。
 
2.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范围和对象为:慈溪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且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参军入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到原录取高校或原就读学校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慈溪市公安机关优秀协辅警人员招聘范围和对象为:纳入慈溪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额并列入宁波市辅警管理系统管理的在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本市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2)从事本市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其中符合上述(3)至(5)项条件的需连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3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应聘条件和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4.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资格)证明、残疾人证、退伍证明及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专业(主干课程)中文翻译信息等请统一填写在备注栏。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至9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其中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指导中心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试。
 
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14: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笔试时间初定9月2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一不得入场。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和写作,满分100分。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资格)证明、残疾人证、退伍证明、工作经历及其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证明、表彰奖励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因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公示发布之日起,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2.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对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资格)证明、残疾人证等,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学位(学位必须与要求的专业相符)。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1年10月1日以后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累计时间为准。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4.本次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专业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如为本科学历“专业类”、研究生学历“学科类别(一级学科)”的已相应注明。
 
5.镇所属事业(一)和(二)最终单位分配由市人力社保局统筹调配。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7.新聘用到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在镇(街道)工作服务期须满5年。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8.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128、63938338、63938062。
 
监督电话:0574-89591414。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浙江宁波慈溪市锦堂职高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职员工1名,派遣至慈溪市锦堂职高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学校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高,其前身是爱国华侨吴锦堂先生于1905年创办的锦堂学校。在百年风云中,学校十迁其址,十易其名。1992年7月,锦堂师范搬迁至浒山,市人民政府在原址兴办教育局直属的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开始了锦堂学校的新篇章。现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职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事业心、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在聘用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4.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岗位要求及内容

高中化学教师

1

化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办法:

 

1.报名者填写《慈溪市锦堂职高公开招聘2024年编外人员登记表》(附件)于9月17日16:00前发送到jtzgzpjszp@163.com,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打包一并发送,逾期不再受理。可电话咨询(0574-58992163)或通过邮件咨询;

 
应聘人员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报名者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2.考核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符合报考条件者(会短信通知)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按短信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 开始,考生于8:15前到校报到,逾期视作放弃;
 
4.面试地点:慈溪市锦堂职高轻纺楼二楼(慈溪市观海卫镇锦堂路139号);
 
四、聘用手续与相关待遇
 
1. 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慈溪市锦堂职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浙江宁波慈溪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决定面向本市(不含崇寿镇、庵东镇)优秀城乡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建制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3.现任本市(不含崇寿镇、庵东镇)城乡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建制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对象)。
 
(二)招聘对象
 

单位

岗位

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镇(街道)事业单位

岗位1

连续任社区正职满两届或连续任社区正职满10年的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1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男性196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岗位2

连续任社区正职满5年的优秀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2

5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7日以后出生)

 

注: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7日,具体荣誉目录详见附件1。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除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外,其任社区正职年限,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满后重新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慈溪市行政中心13楼景观会议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1)《慈溪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任职文件1份;(5)在担任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的荣誉资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6)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量化考核赋分表1份;(7)提供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1份。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逐一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把关。
 
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各镇(街道)党(工)委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资料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核、面试
 
岗位1采取量化考核赋分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量化考核赋分不足80分的淘汰。
 
岗位2采取量化考核赋分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各按百分制计,量化考核赋分或面试不足60分的淘汰。具体量化考核赋分表详见附件2。
 
对通过政审复审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赋分,赋分结果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ixi.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公示。
 
岗位2人员由市里统一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里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通知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若请人代领面试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村社基层工作的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岗位1人员总成绩由量化考核赋分确定。岗位2人员总成绩由量化考核赋分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量化考核赋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量化考核赋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量化考核赋分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均在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截至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存在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拟聘用人员统一纳入镇(街道)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继续在城乡社区服务至少满5年。聘用人员的岗位聘任及岗位等级的核准,按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规定,拟聘用人员入职后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的应当变更,同时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591314、63938128。
 
监督电话:0574-89591414。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联系(联系时间段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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