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劳务派遣教师招聘3人启事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人数: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历史1名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
(三)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学历:本科及以上
(五)专业:不限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者,表现突出,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岗位资格
具有与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福利待遇
(一) 按我校劳务派遣教师现有标准执行。
(二)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
(三)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件)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现场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时同步实施。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现场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二)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录用等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及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人员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现场资格审查,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七、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按教学设计(备课)、无生上课依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教学设计课题的选题范围为马鞍山市区初中现用相应教材。报考人员按照给定的课题和教材进行教学设计(备课),再根据教学设计环节给定的课题和教学设计面对考官进行无生上课,不使用其他教学设备。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在计算专业测试成绩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宣布;设定成绩合格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体检、考察
(一)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学校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号)等规定执行。
(三)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不予合格。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名额空缺,各招聘学校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示3天。若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的,学校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二)将进入面试环节的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纳入我校人才库,若学年中出现招聘岗位入职教师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形,按同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有效期限为1年。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考试费用。
(二)本启事由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负责解释。招聘资格审查结果、专业测试成绩等环节信息及时在学校公示。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各方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殷老师 18755532203
监督电话:0555-2212190
附件:2024年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劳务派遣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8:00至1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sjrsk508@126.com)。邮件主题须为:报考信息中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3-14日;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8:00至1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sjrsk508@126.com)。邮件主题须为:报考信息中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3-14日;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承诺书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具体详见《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4)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日-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安排补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6楼北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1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社区工作者职责所需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写作能力、时事政治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县政务中心6楼北会议室领取,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含山先锋网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含山先锋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并按合成成绩排名由县级统筹分配工作岗位。
2.相关待遇:按照《含山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含组字〔2023〕4号)执行相关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先锋网(www.ahhsxf.gov.cn)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55-4311141;县委社会工作部:0555-4958910;县人社局:0555-495827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555-4311115。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考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
1.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计划表
中共含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含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含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