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宝鸡市凤县教育体育局第三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凤县第三小学将于2024年秋季开学正式投入使用,为合理配置教师建设队伍,经县局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县内小学(城区新建路小学、双石铺小学除外)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及数量
 
  选调教师共计8名,其中语文学科教师5名;数学学科教师1名;英语学科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三、选调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择优选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2.师德师风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教龄在五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5.所学专业原则符合申报学科岗位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基层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
 
  2.在全县有重大负面影响的。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凤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15日
 
  2.报名地点:凤县教育体育局人劳股
 
  3.报名所需资料
 
  (1)《凤县第三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所获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19日
 
  (2)地点:凤县第三小学
 
  (3)形式:采取试讲10分钟微型课形式进行面试
 
  (4)面试教材:五年级上册相应学科内容
 
  (5)程序:选调教师在8月19日上午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合格的《凤县第三小学公开选调报名表》进入面试地点按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抽取顺序签。抽取顺序签之后,在正式讲课前30分钟开始间隔10分钟依次抽取面试课题签,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进入考场面试。
 
  (6)评分标准:依照《凤县第三小学公开选调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评分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六、选调结果
 
  (一)选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全场最低分以上,方具备选调资格。
 
  (二)依据面试成绩排名,综合考察面试人员所获荣誉及近三年教学实绩,择优录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初步选调名单经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选用,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凤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29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ji.gov.cn)、宝鸡党建网(http://www.baojidj.gov.cn)、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并监督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或提交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应聘人员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待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至10月16日(08:30-11:30,14:00-17:00),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17-3902315)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等事项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7-3262997、0917-3260183。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7-3902352、029-85717700。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宝鸡市金台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7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4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aoji.gov.cn)、金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nta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股(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1117号,市内乘坐7路、9路、15路、31路、36路、46路、53路公共汽车,在金台市民中心站下车)。
 
  3.报名所需资料:
 
  (1)《2024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提前下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
 
  (2)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②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④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参加资格审查。
 
  (4)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5)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原件留存)。
 
  (6)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高中、初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达到1:3以上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个别岗位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及其排名仅用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他事项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信用记录情况、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政策支持
 
  1.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
 
  2.引进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纳入区委人才库。
 
  3.对录用后工作满5年,实绩特别突出,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917-3153883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2024年陕西宝鸡市渭滨区选调教师16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省内外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学科计划
 
  1.选调范围:陕西省内外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教师。
 
  2.选调岗位及学科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1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1名。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政治1名;
 
  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
 
  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幼儿园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工作。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申报学科要求。
 
  5.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称号获得者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人员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申报岗位学科、学段一致。
 
  6.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学科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可抵达)。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考察前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宝鸡市渭滨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现场手签章)。
 
  3.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根据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若个别岗位计划数与报考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若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达不到1:3以上比例,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②面试。本次公开选调教师采用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
 
  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只组织面试的岗位,选调计划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予以选调,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对因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进行递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7.聘用。
 
  正式选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咨询电话: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5144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8802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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