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盐县公安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实际,经县级有关部门同意,海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1:公安宣传1人;
 
(二)岗位2:网络远程勘验1人;
 
(三)岗位3:UI设计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要求在18周至3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3日至2006年8月23日之间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素质与专业技能
 
1.公安宣传岗位需满足以下要求
 
(1)能够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进行高质量图片、视频拍摄;
 
(2)熟练掌握主流剪辑、后期制作、平面设计、音效处理等软件(主要包括视频剪辑软件:Adobe Premiere、剪映等,后期特效软件:Adobe AfterEffects,平面设计软件:Adobe 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音频处理软件:Adobe Audition等),能够独立完成后期剪辑、视频包装、平面设计等工作,作品质量高、效果佳,具备使用航拍设备拍摄的能力;
 
(3)掌握网络传播规律,了解宣传工作中的主流价值观导向。
 
(4)能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网络远程勘验岗位需满足以下要求
 
(1)熟练掌握 HTML、CSS、JavaScript、PHP、JAVA等至少两种语言;
 
(2)关注最新Web应用漏洞、系统漏洞,并熟悉 WEB 漏洞攻击方法,如 SQL注入、XSS 攻击、CSRF 攻击、WEBSHELL、上传漏洞、远程执行漏洞等,能够了解漏洞原理、利用方法以及修复方法;
 
(3)熟悉Windows、Linux、数据库、文件系统、网络协议等相关技术底层原理,熟悉Tomcat、IIS、Nginx等网站服务器搭建方式;
 
(4)熟练使用AWVS、Burp Suite、SQLMap、Metaspoloit、Cosbalt Strike等常见安全测试工具;
 
3.UI设计岗位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拥有优秀的视觉设计能力,并且在web界面设计,app界面设计方面有成熟的作品;
 
(2)熟悉产品框架布局设计,熟悉产品设计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有丰富的设计理论知识和对流行趋势敏锐的洞察力;
 
(3)优秀的用户界面设计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对视觉设计、色彩有敏锐的观察力及分析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吸毒、赌博、酒后驾车、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保障制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年收入(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参考如下:1.公安宣传、网络远程勘验技术辅警在13万-16万之间;2.UI设计岗位在10.5万-12.5万之间。(可致电详细咨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技术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23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岗位1公安宣传技术辅警邮箱:3479520844@qq.com。岗位2网络远程勘验技术辅警邮箱1305212210@qq.com 。岗位3UI设计辅警邮箱806503662@qq.com。(报名材料原件在技术测试前审核)
 
报名材料:
 
(1)《海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5)报考岗位1公安宣传的,如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原创的视频、平面设计等作品(作品自行择优选择一至两部),电子版请一并打包发送。作品不得抄袭、模仿,如文件过大可通过百度云网盘传输,留下链接即可。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审查结果将在8月27日17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
 
4.咨询电话:咨询报名相关事宜请拨打13819028447(公安宣传岗位)、18868021251(网络远程勘验岗位)、17681539443(UI设计岗位);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技术测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技术测试环节,技术测试内容为: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技术测试分为两个阶段。时间初定9月上旬,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1.公安宣传岗位技能测试
 
第一个阶段为技术笔试,技术笔试满分100分。技术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排名,取成绩前五名进入到第二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为技术面试(有机考环节,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根据自己需求提前装好相关剪辑、视频包装软件),技术面试满分100分。
 
技术测试成绩=技术笔试分*50%+技术面试分*50%,技术测试成绩未满50分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成绩并列的,技术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2.网络远程勘验岗位技能测试
 
第一个阶段为技术笔试(机考,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技术笔试分100分,占技术测试成绩80%,成绩未满60分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技术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排名,取成绩前三名进入到第二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为技术面试,技术面试分100分,占技术测试成绩20%。
 
技术测试成绩=技术笔试分*80%+技术面试分*20%。
 
3.UI设计岗位技能测试
 
第一个阶段为技术笔试(机考,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技术笔试分100分,占技术测试成绩50%,成绩未满60分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技术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排名,取成绩前五名进入到第二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为技术面试,技术面试分100分,占技术测试成绩50%。
 
技术测试成绩=技术笔试分*50%+技术面试分*50%,未达60分的为不合格,直接淘汰。
 
(三)体检
 
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并列,报名岗位1的,技术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报名岗位2、3的,技术笔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或“海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实际聘用的岗位享受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放弃各项测试的,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可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各科目考试(技能测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各类招聘考试。
 
(六)技术测试、体检等各项招聘程序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过“海盐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海盐人事人才网”进行通知公布,敬请报名人员关注。
 
(七)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公告》由海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盐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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