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沂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76人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76人(其中:A岗20人、B岗26人、C岗27人、D岗3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本人或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也符合条件(含择业期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部分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沂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6张(背面签名)、加分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专职网格员身份证明(附件5)。
 
(3)应聘人员本人非沂水县户籍、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
 
(4)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4.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任职社区,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抽签决定任职社区。
 
聘用人员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本岗位进行递补,如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沂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ishui.gov.cn/)、沂水首发公众号、沂水社会工作公众号,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本简章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9—2251786
 
 
 
 
 
 
(所提交的附件,须在电脑上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但在需要本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签名)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山东临沂沂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76人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76人(其中:A岗20人、B岗26人、C岗27人、D岗3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本人或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也符合条件(含择业期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部分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沂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6张(背面签名)、加分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专职网格员身份证明(附件5)。
 
(3)应聘人员本人非沂水县户籍、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
 
(4)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4.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任职社区,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抽签决定任职社区。
 
聘用人员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本岗位进行递补,如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沂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ishui.gov.cn/)、沂水首发公众号、沂水社会工作公众号,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本简章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9—2251786
 
 
 
 
 
 
(所提交的附件,须在电脑上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但在需要本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签名)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山东临沂沂河新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5人简章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计划招聘45人。
 
  2.招聘岗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岗位见附件。
 
  3.用工方式:由临沂沂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派遣到临沂沂河新区城市社区(小区)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2.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报名时上传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不再单独进行线下审核)。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简章
 
  通过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9月2日9:00—9月8日16:00。
 
  3.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4年9月9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5.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9月2日11:00—9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6.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11:00-9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9月10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须点击“减免费用申请”窗口,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后系统显示为“申请审核通过”,未过审核人员请于9月10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二)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于9月19日9:00—9月21日9: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3.《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4.加分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户籍的岗位须同时提交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党员岗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四)面试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最低达标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临沂沂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录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本岗位进行递补,如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需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3.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公布。
 
  4.本简章由临沂沂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786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临沂沂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山东临沂沂河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24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沂河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24名(含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0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临沂沂河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 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786082
 
  附件:
 
 
 
  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