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60人简章
为优化教师学科结构,缓解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初中学校公开选调部分在职在编初中教师补充到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任教。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选调学科及岗位职数
本次共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60名。(具体学科及岗位职数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和白鹤街道公办初中学校在职在编初中教师(含编制在农村中学借调在县城中学任教的教师、临时抽调在机关工作或跟班学习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岗位与相应学历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相一致。
2、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公办初中学校在职在编工作满四年,且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报考。
3、符合下述两项优惠加分条件的,可享受优惠加分。第一项:对在农村公办初中学校任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报考教师适当予以加分。截止2024年8月31日,教龄满15年(含15年)的加2分,满20年(含20年)的加4分、教龄满25年(含25年)的加5分、教龄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加6分。第二项:对现在偏远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报考教师适当予以加分。现在凤歧坪、城连墟、步云桥拔茅片区所有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加4分。现在太和堂、蒋家桥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及砖塘包圣殿中学任教的报考教师,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报考教师,可以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24年上学期未在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依规办理了请假手续或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跟班学习的除外)。
2、未满农村学校工作服务年限的。①本县公开招聘的教师未满当年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在农村学校工作最低服务年限;②公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合同期限。
3、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在现岗位服务期分别未满4年、5年的。
4、在乡村学校评了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乡村学校服务未满5年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文件)要求,“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5、因“吃空饷”而停发工资的返岗人员和近五年停薪留职返岗人员。
6、存在有偿家教家养、乱收费、乱补课、滥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问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尚未过处分影响期的人员。
7、在2022年、2024年2月进城选调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在报考开始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2024年8月14日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
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发布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简章。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祁东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提供资料:报考教师报名时须提交①《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此表可在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微信群自行下载),每名报考教师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②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注册贴花页面);④职称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⑥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由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对照选调相关条件,对该教师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职称技术资格证、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教龄、年度考核、现在偏远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等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和核查,并在该教师的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签名、加盖公章,然后由教师本人在报名现场提交。
2、复审。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和选调资格。
(四)选调方式
1、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人数。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英语不考听力),其中初中对应学科的初中知识占80%、高中知识占2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
3、本次选调各学科笔试均由第三方机构命题和阅卷。
4、选调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由报考教师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弃考处理。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考。
五、公布成绩
(一)公布笔试成绩
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3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祁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二)核定优惠加分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优惠加分条件及优惠加分分数进行核定,计算综合成绩。
(三)公布综合成绩
将所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3天。
六、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
1、根据选调学科及岗位职数,依据公示无异议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若有并列名次,则按在公办学校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再出现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的,则以档案出生年月日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为拟选调入围人员。
2、将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报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决定,如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予替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报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选调,如出现岗位缺额,不予替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自愿放弃选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并不按时到选调学校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予替补。
八、其他事项
1、被选调教师的聘任。对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选调的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根据调入学校职称岗位余缺情况进行聘任。如调入学校相应职称岗位无空缺,被选调教师则在调入学校实行高职低聘。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在报名时须提交《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2、调入学校不负责安排住房和住宿,被选调教师自行解决住房和住宿问题。
3、本次公开选调教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选调纪律和监督
1、严肃选调工作纪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承担参考教师的报考资格初审职责,实事求是审核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玩忽职守、不严肃不认真、出现审核错误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作免职处理。
3、组考工作人员中有配偶、子女等直系血亲关系人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人员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参加选调考试的,应主动回避。
4、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且2025-2027年连续三年内不得参加祁东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
十、监督及咨询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6259676(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34-6259026(咨询电话)。
十一、本简章由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1.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职数表
2.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3.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承诺书
祁东县2024年县直高中学校初中部
公开选调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辅警招聘29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祁东县公安局、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 名,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29人
二、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3、年满18周岁的男性,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75米以上(体育特长、退役军人身高条件可放宽至1.70米以上);
4、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6、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有相关专业特长(篮球、田径、具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等。
备注:体育类专业特长是指具有运动员资格证或者参加省市级运动赛事并取得获奖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7、现在职的驻村辅警。
三、回避事项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祁东县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文化路56号)。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祁东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证件照片4张;
④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等需提交相关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证明书、退伍证等。
7相关专业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报名咨询电话:0734-78581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和考察时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带齐所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交工作人员初审。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听通知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评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体能测评前公告。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评分标准如下:
男子体能测试:1000米跑(总分100分),以4分50秒为基础(4分50秒内得60分),时间每缩短1秒增加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时间每增加1秒减少0.5分,直至此项不得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即为笔试参考对象,参考人员须凭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法律法规(民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祁东县公安局政工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六)面试
根据成绩高低(体能测评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和体侧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祁东县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1、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告(具体事项另行通告)。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5分钟,两道题目,满分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笔试、面试先后顺序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确认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增加滥用药物项目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及相关规定做出处理。该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与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拟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祁东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祁东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暂行实施意见》文件实施,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2、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回收)。考核工资300元/月,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警务辅助人员上班时间与休息时间实行轮休和补休制,每周至少保障1-2天的休息时间。
4、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一年)未满离职的,将扣发当月工资。
4、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衡阳市警务辅助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34-7858130
监督电话:0734-7858212
本次招聘政策由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祁东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表扫码自取
或网址下:https://pan.baidu.com/s/1BavrlGIvfF7FcDuzQ9P0uQ?pwd=guam
提取码: guam
祁东县公安局
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湖南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17人公告
衡阳市第十中学为衡阳市教育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坐落于蒸湘区衡州大道11号(原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旧址),是一所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根据中央、省、市专门学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精神,为做好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班主任岗位11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2名,体育教师岗位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2名,校医岗位1名),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和在编在岗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四、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班主任岗位及教师岗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校医岗位: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⑥能对常见疾病作出初步准确的诊断;有处理突发疾病的专业能力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具备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能力。
(二)年龄要求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体见附件1)。
(三)学历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四)资格证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五)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六)工作经历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9月1日(含)前,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上岗之日起计算);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有教育主管部门禁止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3日。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下午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衡阳市第十中学(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11号)
联系电话:谷老师18073471448、雷老师19330563788
3.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由衡阳市第十中学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及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4)执业资格证及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5)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佐证材料;
(7)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附件4);
(8)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为考试对象。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考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应急处理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审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
4.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衡阳市教育局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为1的岗位,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发布选调计划调整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选调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选调质量,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牵头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衡阳市第十中学成立考察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合格者即为拟选调人员。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按衡阳市第十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此次选调人员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衡阳市第十中学工作人员采取轮休制度,没有寒暑假,相关待遇参照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发放。
六、选调监督
选调工作在衡阳市第十中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衡阳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8015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本通知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报衡阳市第十中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湖南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17人公告
衡阳市第十中学为衡阳市教育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坐落于蒸湘区衡州大道11号(原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旧址),是一所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根据中央、省、市专门学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精神,为做好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班主任岗位11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2名,体育教师岗位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2名,校医岗位1名),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和在编在岗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四、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班主任岗位及教师岗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校医岗位: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⑥能对常见疾病作出初步准确的诊断;有处理突发疾病的专业能力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具备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能力。
(二)年龄要求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体见附件1)。
(三)学历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四)资格证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五)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六)工作经历要求
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9月1日(含)前,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上岗之日起计算);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有教育主管部门禁止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3日。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下午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衡阳市第十中学(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11号)
联系电话:谷老师18073471448、雷老师19330563788
3.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由衡阳市第十中学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及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4)执业资格证及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5)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佐证材料;
(7)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附件4);
(8)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为考试对象。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考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应急处理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审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
4.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衡阳市教育局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为1的岗位,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发布选调计划调整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选调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选调质量,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牵头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衡阳市第十中学成立考察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合格者即为拟选调人员。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按衡阳市第十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此次选调人员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衡阳市第十中学工作人员采取轮休制度,没有寒暑假,相关待遇参照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发放。
六、选调监督
选调工作在衡阳市第十中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衡阳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8015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本通知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报衡阳市第十中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