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职位表。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应聘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本次共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职位表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如果报名人数较少,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有关公告在“湛江开发区平安在线”微信公众号中发布。
 
(三)报名方法。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9号区公安分局2楼报名处。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内含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7.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1.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纯客观题型,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应聘者可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后在“湛江开发区平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二)体能测试
 
1.测试人数:应聘者按照不多于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2.测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测试项目:10×4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4.合格标准:
 
(1)10×4米往返跑的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男性为≤13〞1,女性为≤14〞1;31岁(含)以上男性为≤13〞4,女性为≤14〞4;
 
(2)纵跳摸高的合格标准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
 
(三)驾驶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应聘大巴司机岗位的人员;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道路安全驾驶;
 
4.合格标准:参照相应驾照考试办法执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政治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政治考察。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考察,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等情况。
 
六、聘用
 
通过体检、政治考察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补录
 
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局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八、工资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区财政保障,月工资标准为4328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
 
(二)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
 
(三)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休。
 
(四)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每年定期体检。
 
(六)统一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
 
(七)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支付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湛江开发区平安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者须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三类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报考学历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办公室①(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带填写好的《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四)体检。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3600元(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联系电话:0759-3955583、0759-3950833。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三类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报考学历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办公室①(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带填写好的《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四)体检。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3600元(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联系电话:0759-3955583、0759-3950833。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充实坡头区司法协理员队伍,结合司法协理员空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理员(坡头区二类编外人员)2名。岗位分别为:龙头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麻斜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招聘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应聘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现代管理类、信息电子类专业。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熟练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健康,能独立协助完成司法所相关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吃苦耐劳,积极履行聘用岗位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六)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依法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应聘者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证书(如有)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同一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1式1份,见附件1)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4楼408办公室(即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工办公室),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各个岗位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达3名以上(含3 名),方可组织考试,否则,该岗位不组织考试。
 
(二)考试。招聘单位将根据湛江市坡头区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坡司〔2023〕116号)有关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相关技能,满分为2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8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按照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组成,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计算机操作、面试的,视为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同意、坡头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本次应聘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者须确保本人填报的通讯方式无误及畅通,并随时关注招聘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者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发现应聘者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招聘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支付其他费用。
 
(四)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保证无劳动合同纠纷)。
 
(五)经招聘录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一年以上。
 
(六)拟聘用人选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未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另行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及附件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咨询电话:0759-3950012,联系人:李延江、庄雪颖。
 
(十)本公告由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工办负责解释。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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