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招聘编外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素质为重,择优聘用。
 
二、招聘形式
 
零星招聘,采取面试及跟班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在蒙自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实施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不接受短信、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非工作日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址: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院长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习工作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内容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面试: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进入跟班考核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可不受比例限制进入跟班考核)。
 
(七)体检:拟录人员通过体检,方能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坚持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五、福利待遇薪资待遇
 
按照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待遇标准执行,具体请面谈。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招聘纪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未尽事宜由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红河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招聘编外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素质为重,择优聘用。
 
二、招聘形式
 
零星招聘,采取面试及跟班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在蒙自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实施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不接受短信、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非工作日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址: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院长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习工作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内容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面试: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进入跟班考核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可不受比例限制进入跟班考核)。
 
(七)体检:拟录人员通过体检,方能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坚持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五、福利待遇薪资待遇
 
按照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待遇标准执行,具体请面谈。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招聘纪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未尽事宜由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红河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招聘编外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素质为重,择优聘用。
 
二、招聘形式
 
零星招聘,采取面试及跟班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在蒙自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实施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不接受短信、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非工作日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址: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院长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习工作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内容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面试: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进入跟班考核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可不受比例限制进入跟班考核)。
 
(七)体检:拟录人员通过体检,方能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坚持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五、福利待遇薪资待遇
 
按照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待遇标准执行,具体请面谈。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招聘纪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未尽事宜由蒙自市文萃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红河蒙自市文萃街道春光社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春光社区党总支委员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部门:文萃街道春光社区
 
3、工作地点:蒙自市筑梦新城铺面
 
4、薪酬待遇:1840元/月,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本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时间与社区同步。
 
二、招聘对象
 
户籍为城镇户口,在我州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学历为高中以上,专业不限,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籍,蒙自城镇居民户籍优先;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到蒙自市筑梦新城铺面春光社区办公室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由春光社区党总支委员会、蒙自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文萃街道春光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时间:长期招聘,择优录取,招满为止。
 
应聘联系人:刘乙萍联系电话:13529470316
 
3057309
 
蒙自市文萃街道春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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