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昭通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昭通市纪委监委委托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及回避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辅助人员性质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属临聘人员,辅助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辅助性岗位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我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地点:昭通市纪委监委。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户籍或生源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1日至198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在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或者记入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招聘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各个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业图人力官网“www.ynyetu.com”发布,昭通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ztjjjc.gov.cn/)和“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转发。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媒体。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网址(https://baoming.ynexam.com/exam/431)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5日18点止。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职位要求上传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昭通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上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半寸蓝底照
 
(三)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带上报名所需原件资料到指定地点(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昭阳区晨曦路50号)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考生,请各位考生收到短信回复“姓名+收到”,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接受到短信,请及时拨打电话咨询),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并现场视频确认。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网络公示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按要求领取的,视为弃考。
 
4.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适当削减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弃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纪法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业图人力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两人笔试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弃考。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抗压能力以及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业图人力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3.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和范围: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录入、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机关公文写作等能力。
 
(4)专业技能测试阅卷结束后在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业图人力官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三者相同,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试的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环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递补1次。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访谈、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形式开展。重点审查考察对象政治思想、资格条件、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时考生需配合协助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环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按照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有关问题在开始考察后60日内仍未查清的,则中止考察,不予聘用。
 
3.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务公司报到,签订合同。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合同每次签订2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合同期满后,经市纪委监委、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4.后期为保证辅助人员队伍持续稳定,实行综合成绩保留制。即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将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在下一次开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工作开始前,如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则由劳务派遣公司从本次招聘的递补候选人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报昭通市纪委监委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签订合同。
 
5.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应提前5天电话告知劳务派遣公司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考生在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000元/人/月;
 
2.试用期满正式获聘人员工资待遇约为4760元/人/月(含五险、大病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工会会费);
 
3.绩效工资200元/人/月—400元/人/月(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优秀400元/人/月、合格200元/人/月、不合格不予发放);
 
4.享受春节、中秋、生日等工会会员福利待遇,纳入本单位职工健康体检范围参与体检;
 
5.连续聘用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继续聘用的,工资待遇每年一次性增加月工资100元;
 
6.聘用期内,受市纪委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市纪委监委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过程中,聘用人员不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2868911
 
监督电话:0870-3990361
 
 
 
云南业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通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现状,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招聘人数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6.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12: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到医院报到,进行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一)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劳动者管理暂行规定》(昭市一医行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严格按照昭通市有关考务、考纪规定规范组织。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出报名、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后续招聘工作。

2024年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通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现状,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招聘人数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6.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12: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到医院报到,进行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一)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劳动者管理暂行规定》(昭市一医行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严格按照昭通市有关考务、考纪规定规范组织。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出报名、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后续招聘工作。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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