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双语实验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招聘员额教师53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成人社发〔2023〕4号)、《中共成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华区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华编委〔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成都双语实验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共招聘16名员额教师,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招聘37名员额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成都双语实验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1)、《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学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成都双语实验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7日9:00-15:00; 7月8日9:00-15: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学术厅(从北门进学校)(成华区建华南巷11号)。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成都双语双语学校和悦分校初中部C座阶梯教室(成华区和安一路89号)。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成华区本次招聘涉及单位中一所学校的一个招聘岗位,如应聘人员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选择,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等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认定证明,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2024年7月9日17:00前,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和面试相关安排。
五、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少、确属学校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放宽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应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以无学生试讲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不予录取。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完成。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和考察环节产生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中共成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华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员额制管理,由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钟老师 13881781831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胡老师13880443961
监督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515235。
附件: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
成都双语实验学校和悦分校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