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吉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7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引进计划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共计引进37名,其中教育教学类4名,医疗医技类7名,其他专业技术类18名,对口开发岗8名。具体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jx.gov.cn/),填写《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7)考生需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统一考试地点、时间、题目和标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考察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4.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首次体检完成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不少于5年的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7924699(县委组织部)
 
  0357—7930212(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12388(统一电话)
 
 
  吉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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