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150人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加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若干措施》(贵组通〔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50名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毕业院校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范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二)国内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被单位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系贵港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具体专业名称及分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可向引进单位申请进行核心课程比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本公告,严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评价打分,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入选考试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对于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xgg.gov.cn/)、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方式进行。拟于9月下旬在贵港市城区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面试
 
  中共贵港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7)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谈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引进岗位核准计划与面试合格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选(因缺考或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谈人选)。
 
  2.面谈
 
  面谈环节采取逐一谈话方式进行,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根据引进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统一在贵港市城区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xg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通过或个人提出自愿放弃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面试、面谈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已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聘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下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以下岗位。引进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经认定为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所在县(市、区)急需紧缺人才的,可按《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待遇。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党政机关。
 
  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材料不真实、信息填写不详实等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咨询:
 
  1.报考资格条件具体咨询各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人才政策和聘用程序具体咨询:
 
  贵港市委人才办:0775-4563081;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4560560;
 
  桂平市委人才办:0775-3382401;
 
  平南县委人才办:0775-7820302;
 
  港北区委人才办:0775-4558050;
 
  港南区委人才办:0775-4336057。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平南县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乡镇(驻乡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岗位可放宽到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
 
  平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二)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4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4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以上的需参加笔试筛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筛选岗位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的,以面试中“应急应变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人员必须在考核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核资格。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调离平南县。
 
  五、其他事项
 
  (一)已签约平南县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参加广西大学站点招聘的非广西大学在校生,请提前了解进入广西大学的预约方式。
 
  (七)本公告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平南先锋、平南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上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宜,请咨询:0775-7861016、0775-7867700。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2024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98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198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急需、特殊职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勤务辅警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派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等基层一线单位以及紧缺或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体职位的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党籍、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属现役军人的;
 
  9.属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贵港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以及被我市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曾参加我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财政经费统一保障,试用期间月应发工资为33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工资;
 
  (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特殊岗位)→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注:报考特种车辆驾驶职位的,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后直接参加驾驶技术专业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岗位查阅
 
  报考人员自2024年8月15日起,可通过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微信公众名“贵港警事”(微信号:ggspolice)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咨询电话:0775-4572034。不接受电话和信函报名。
 
  (2)报名地点: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大门门卫室东侧。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大专以上学历或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由本人自行打印或现场向工作人员领取,但本人打印时须双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页面版式)。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等原件经核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②同一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招聘职位。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或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二)体能测评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1. 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0号)执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
 
  3.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一般体能测评三项成绩均达标的方为合格,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或报考紧缺职位(特种车辆驾驶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两项达标的,即视为合格。
 
  (三)笔试
 
  体能测评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共3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复习范围见附件3)。
 
  2.笔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组织,分组实施,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笔试成绩评定。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视为合格。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招聘人员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设考官5名,由考官现场分别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特殊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需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见职位计划表)。面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合格者的专业考试成绩方可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专业考试成绩×40%。对于报考紧缺职位(特种车辆驾驶)的,专业考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七)体检、政治考察
 
  同一职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职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职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标准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无明显视功能损害)。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2.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劳动合同签订
 
  1.聘用前公示。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报考时为高中(中专)学历的,在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不再予以续签下一期劳动合同。
 
  五、建立候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本次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辅警候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我局辅警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直接从本候录库人员中按有关规定聘用为辅警,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六、有关纪律要求
 
  辅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的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贵港警事”。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本公告明确的体检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贵港市公安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23〕5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岗位: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招聘。
 
  (二)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岗位:面向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六)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平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②《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岗位所需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
 
  (2)填报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应聘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民族、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申请进行核心课程对比,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将专业核心课程(一般为成绩单)传真资格审查单位,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过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22日18:00。
 
  (三)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测评,拟考核人选原则上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考核人选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综合测评后,考核人选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长者进入考核。
 
  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考核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西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南卫健”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四)考核
 
  1.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原证件进行复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2.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1.考核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等择优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在广西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南卫健”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不再递补。
 
  2.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招聘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3招聘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经认定为平南县高层次(紧缺)人才还可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落户保障、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体旅游等生活便利服务。
 
  四、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纪律与监督
 
  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平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联系号码: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7861016 ,0775-7825760
 
  监督电话:0775-7825015
 
 
 
 
 
 
  平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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