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海陵区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47人公告
为全面深化村干部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充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7人,具体岗位详见《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海陵区户籍(含原籍海陵区,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或父母、配偶具有海陵区户籍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海陵区现任村(社区)干部或“兴村特岗青年人才”;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618号(城北物流园区北楼一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结婚证、党员身份证明、服务协议、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者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素质考评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报考者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费100元/人(现金),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加0.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加1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加0.5分,学历加分只按最高学历计一次。
(4)素质考评总分计算方法。素质考评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面试”的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全部进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确定人选
根据素质考评、体检、考察结果,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先锋海陵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中,按照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由相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各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每年9月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签订续聘合同。
工资待遇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海陵区村干部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221506。
六、其他
1.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各相关乡镇、街道及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乡镇、街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327788745。
附件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江苏泰州海陵区住建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派遣到海陵区住建局从事工地现场管理、扬尘管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6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计算机类(详见附件1)专业。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7日至2004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海陵区、高新(高港)区、姜堰区户籍。
5.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处理文字材料及表格相关文件。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需常驻工地现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其中,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海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本简章。
(二)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4.《2024年海陵区住建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正反打印);
5.其他按照招聘条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综合服务中心(海陵南路628号)。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海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综合服务中心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少于总岗位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总岗位数,由区住建局研究决定。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内容为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另行发放。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无误后,现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
(七)公示
选岗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派遣至海陵区住建局工作。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陵区区直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海陵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3-86332823;海陵区住建局:0523-86689006
附件: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