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同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应聘人员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各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亲属关系的要主动说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网址:http://ah.chinamine-safety.gov.cn/)、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
 
(二)网上报名
 
1.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平台为“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考生应在2024年8月26日9:00至9月3日18:00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网址:http://ah.chinamine-safety.gov.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或者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进入本次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并根据个人情况谨慎选择报名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提交报名表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等,因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8:00。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期间内进入“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考生“提交审核”后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审核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3.对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支付考试服务费45元/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8:00。
 
2.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调整到其他岗位。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公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于2024年9月6日9:00至9月7日9:00,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进入报名系统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文化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的成绩及岗位排名,请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8:00。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②《笔试准考证》;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④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⑤学历学位证书;⑥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⑧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出具,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工作过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因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相关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相关岗位专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体检人选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后,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1.对拟聘人选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所有人员在安徽矿山安全监察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导致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或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1-62966106,0551-62966068。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51-6296615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2799219,15956958738。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附件1.doc
 
附件2:附件2.doc
 
附件3:附件3.doc

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审核。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10日14:00—7月13日9:3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管理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预定于2024年7月13日在南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yjglt.jiangsu.gov.cn/)。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邮件。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就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等情况,均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yjglt.jiangsu.gov.cn/)。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在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以及2024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关老师,025—8333288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33323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举报信箱:jssyjgltrsc@126.com。
 
  举报电话:025—8333288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以下简称“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网(www.shaanxi.chinamine-safety.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参加2024年下半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陕西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陕西局会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陕西局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陕西局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陕西局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陕西局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和陕西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陕西局将招聘结果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陕西局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陕西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7671820??87671826
 
  监督电话:029-87671828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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