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1人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相关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工作任务以外勤为主;
5.永康市常驻户口人员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至(工作日上午8:3-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松石西路469号二楼(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289037。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一)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