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书法院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江苏省书法院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相关要求:以篆书、隶书、篆刻作品入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相关展项(见附件,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相关展项名单)的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以篆书、隶书、篆刻作品在中国书法兰亭奖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获奖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应聘人员报名应上传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9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9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12日9∶00-9月20日12∶00;
 
  (2)资格初审:9月12日9∶00-9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12日-9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12日9∶00-9月22日18∶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24日14:00-9月2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需在备注栏填写证明,获奖、入展记录格式为:姓名+展览名称+年份+获得荣誉。须明确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要求(说明符合具体哪一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成果目录所列内容的原件。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9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某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方式为:1.笔试;2.专业技能测试;3.面试。
 
  (二)笔试
 
  2024年9月28日将在南京举行笔试,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并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包括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名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前3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放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提交江苏省书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考核。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本人入展、获奖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展证书、获奖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等以及能体现个人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相关成果材料。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有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院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处理。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各岗位方向的专业创作+专业业绩评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创作能力,对专业综合能力作出评价。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面试。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须提供):
 
  ①应聘人员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相关展项(见附件1)入选或获奖证书;②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书法创作类)会员证书;③美术师或高等院校书法学科职称资格证书;④近五年独立创作的3幅作品原稿,尺寸不限。若所提交作品涉嫌为高仿或者抄袭、剽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创作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告或电话方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的,均作为放弃处理。考试项目中,应聘人员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创作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岗位、姓名、成绩、名次。
 
  (五)面试
 
  本次面试为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岗位总成绩折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30%+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江苏省书法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60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书法院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7795791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7798801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
 
 
 
  江苏省书法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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