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5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从事街道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本次招聘采用统招统分方式,即统一招聘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人数:5名。
(三)招聘对象:在荔湾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现任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9月2日。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在荔湾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
3.任荔湾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的现任在职党组织书记;
4.年龄:50周岁以下;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部委办局以上表彰奖励的,或本人被推选为省“两代表一委员”的,年龄放宽2周岁;本人获得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名义颁发的表彰奖励的,或本人被推选为全国“两代表一委员”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少于1年;
5.学历:大专以上(前置学历需合法有效),专业不限;
6.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所在街道党工委根据个人政治表现、工作成效、廉洁情况、资格条件等,经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为表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街道党工委须在推荐人选的《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应聘人员年龄、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表彰奖励、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日。以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3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料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形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名登记表,并在系统提交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及街道党工委盖章确认的《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
3.网上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
(4)在社区连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正式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在社区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岗位聘用材料、工资定级定档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其他能够辅助证明在社区连续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及街道党工委任职说明);
(6)荔湾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
(7)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证书、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本次招聘未按规定填写和上传资料的,造成系统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人员须承诺不随意放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6.打印准考证: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起,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7.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招考人数。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笔试初定9月21日(星期六)举行,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测试考生党建基本知识、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资格复审
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及推荐材料等。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主考官打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情况和岗位适应性等,并审核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拟聘岗位,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八、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137749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选调3人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力量,促进新型城市智库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介绍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阵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镇和新型城市智库的定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决策政策建议。详情请登录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了解。
二、选调范围、岗位类型和要求
此次拟公开选调1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广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类别及要求
公开选调岗位类别及要求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关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引进专业目录要求的情况说明(毕业学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公开选调人员类型: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条件
1.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不得报考的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7:00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通过邮寄相关材料报名,以公开选调人员寄出报名材料的日期作为报名计算时间。
(2)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港澳居民可使用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将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个人简历(附件4,贴近期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性质等的复印件各一份,邮寄到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外事处)。
(4)公开选调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电子邮件至skyrsc@gz.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润云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8室人事处梁先生收,收件电话:020-86464957,邮政编码:510410。
(二)资格审查
在考评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通知。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评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评环节的“文稿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评,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签名的报名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四、选调考评方式
选调考评采取文稿写作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文稿写作占40%、结构化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文稿写作
文稿写作采用闭卷方式独立完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文稿写作成绩40%计入综合成绩。在文稿写作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公选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7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综合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文稿写作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1.根据公开选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公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统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广州地区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对象,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拟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怀孕等法定情况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自通知公开选调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公开选调人员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公开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公开选调人员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与拟聘用的公开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薪酬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评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拟聘用公开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公开选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46495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招聘总工程师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工程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总工程师(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且同时满足《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公开招聘职位表》设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德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符合《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职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不满4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以2024年9月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4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9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专业试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试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通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内容另行通告。
(五)专业试题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相关写作材料等;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5)本通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2.面试采取专业试题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要素。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后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将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员回避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人才网站“单位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七、人员待遇
福利待遇按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46122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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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条件: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2.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学历、专业及性别要求:
报考信息处理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及相关专业学历,招聘男性3人;
相应毕业证书须于2024年9月9日前取得(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详情见附件1)。
3. 报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2006年9月9日至1989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5.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
6. 服从警务、勤务调度,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勤的岗位需要。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或者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安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至电子邮箱gzga_zazd@163.com,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2);
②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⑤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⑥《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核通知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本人,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及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专业岗位技能测试以及面试。专业岗位技能测试与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核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短信通知的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到达考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马上参加下一环节的体能测试,请务必留意相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资格复核通过后举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环节。考试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的信息为准。
科目: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大于或等于 265厘米。
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3次。
(三)专业岗位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的信息为准。
方式:专业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的,按专业岗位技能测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专业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础与专业能力素质,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报考岗位专业技能等。
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四)面试
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与拟任岗位匹配性,包括团队合作能力、专业能力、自主思考能力、适应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约500元/人,不含加检、补检)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体能考核、专业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上述环节完成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用工手续
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8.7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