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一:森林消防战斗员2名
 
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2.性别男,年龄在20-30周岁(党员、退伍军人、有文字写作经验或森林防灭火经验技能等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明显纹身,身高≥165CM。4.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岗位二:森林消防驾驶员1名
 
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2.性别男,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持有B1以上驾照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明显纹身,身高≥165CM。4.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一、岗位二均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森林消防员(含战斗员和驾驶员)工作内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汛防台、山地救援等应急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工作日)。
 
现场报名地点:温岭市应急管理局509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联系人:胡旻、毛建照,联系电话:0576-86120023。
 
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情况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内容
 
森林消防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森林消防驾驶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技能测试(包括移库、倒车入库等)占总分的3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成绩判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分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年底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所有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
 
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高火险天气、防汛防台期和重要节假日等按要求全员在岗临战备勤。
 
工作单位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应急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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