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须满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置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报考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总工会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总工会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备案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离职考生需提供离职证明、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未达到1:3比例的,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甘肃省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甘肃省总工会安排考察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以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甘肃省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甘肃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
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省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 0931-8821341
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0931-8825976
省职工网络服务中心 0931-8835585
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0931-8886857
省清水工人温泉疗养院 0931-8829303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931—8825805
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0931-8821607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甘肃省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2024年甘肃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须满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置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报考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总工会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总工会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备案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离职考生需提供离职证明、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未达到1:3比例的,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甘肃省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甘肃省总工会安排考察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以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总工会网站(https://www.gsgh.org.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甘肃省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甘肃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
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省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 0931-8821341
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0931-8825976
省职工网络服务中心 0931-8835585
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0931-8886857
省清水工人温泉疗养院 0931-8829303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931—8825805
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0931-8821607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甘肃省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