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市中医医院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三批编招聘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分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公开择优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三批编制外职工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三批编制外职工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9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含1994年9月2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9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含1989年9月2日)。
 
2.专业认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一致,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有多个学历的,以报考最高学历所载专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楚雄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xsrmyy.cn/)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上发布。
 
(二)招聘程序
 
由各分院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18:00,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期间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由各分院组织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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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所有毕业证都要提供)、学位证书;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④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⑤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三批编制外职工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各单位现场报名的审核人员主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不能提供证件原件、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测试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免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受比例限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
 
4.成绩公示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当天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七)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递补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xsrmyy.cn/)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上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
 
(十一)聘用及签订合同
 
应聘者经测试、体检合格、公示后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按照单位规定签订合同。因拟聘用人员未按时间报到或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作顺延递补。
 
(十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招聘单位的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四、纪律要求
 
1.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三批编制外职工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
 
2.遵守回避规定,测试考评人员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3.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招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测试考评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测试考评内容。
 
4.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众号、报考单位公示栏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正式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三批编制外职工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报名表.xlsx

2024年云南楚雄市公安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楚雄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一)招聘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由楚雄市公安局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楚雄市公安局2024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履行职责义务并享有相关权利。
 
工作地点:楚雄市公安局(含辖区乡镇派出所),录用后在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以及个人工作能力表现,局内可按照规定予以工作岗位调动。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8月31日(含)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纹身等。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在楚雄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三年的。
 
8.曾因违反楚雄市公安机关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楚雄市公安局(自强路15号)五楼535办公室。
 
3.报名材料:只接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报《楚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报名表》(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摩托车驾驶证、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通知安排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标准),详见附件2《楚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
 
1.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子)、一分钟俯卧撑(男子);
 
2.10米×4往返跑。
 
以上两个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含)。
 
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局直部门、城区五个派出所岗位报名人数3人(含)以上方可开考,山、坝区派出所岗位报名人数1人(含)以上即可开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总分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和写作,不发放学习资料。
 
根据笔试成绩,局直部门、城区五个派出所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五)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笔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含)4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退役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退役军人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5.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
 
上述人员请于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退出现役证书、部队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所需岗位数取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楚雄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辅警在楚雄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楚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八)聘用
 
新招聘辅警入职起第一个月为试岗期,试岗期满合格人员按规定与楚雄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岗期内不愿意从事辅警工作或违纪违法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其岗位按照本批招聘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楚雄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四、薪资标准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楚雄市财政保障,人均薪酬约4600元(含“六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
 
五、福利待遇
 
1.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2.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法定休息休假。节假日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安排轮休补休。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平安楚雄”微信公众号(附件6“平安楚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布,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告人员注意关注。因不及时查看“平安楚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错过招聘相关环节,责任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如:手机号提供错误、手机关机停机、设置群发短信拦截、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有不参加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均按放弃处理。
 
(七)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楚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 3202018、6550138
 
楚雄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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