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雅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4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雅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雅安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1名,具体岗位详见《雅安市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3.银龄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其他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区)教育局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2.政策保障
 
  受援县为银龄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自愿报名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9月5日-9月25日按照《雅安市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需求表》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四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当地县(区)教育局邮箱。也可到报考县(区)教育局现场报名,提交《四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详情请电话咨询当地县(区)教育局。
 
  六、资格审查
 
  县(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遴选
 
  县(区)教育局组织遴选,具体遴选方式由县(区)教育局确定。
 
  八、公示公告
 
  县(区)教育局将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银龄讲学教师。
 
  九、签订协议
 
  县(区)教育局与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银龄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十、上岗任教
 
  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学校实际需要出发,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区)教育局在招募总额内调整学校或专业岗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雅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雅安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35-2220211。
 
 
 
  雅安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四川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4人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面向全国,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满18周岁,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8月7日之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8年8月7日之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3.报名提供资料:
 
  ①《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民政局会同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此岗位招聘名额达到8:1以上,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雅安市民政局会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雅安市人才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市民政局        0835-2242330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0835-5895015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0835-2627327
 
  附件:
 
 
 
  雅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四川雅安市雨城区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雨城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8年9月2日—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2日—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2.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4楼4020室)。
 
3.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考生请如实填报《雅安市雨城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2张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提示: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 资格审核。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填报的《雅安市雨城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人数、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一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缴费。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只收取面试费。资格审核通过者领取《考试通知书》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名额 10 倍,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10倍, 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 100 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缺考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笔试情况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 :1 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因考生放弃产生的缺额,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及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短信或联系电话于笔试当日内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或递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 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以电话及短信形式告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 分。参加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5倍的,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在面试前或面试结束后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 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聘用单位根据以上情况,提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结论负责。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依规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是报名、递补等程序中联系考生的重要方式,考生请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或未能递补的,责任自负。
 
2.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0835)2823300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0835)2820000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四川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4人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面向全国,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满18周岁,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8月7日之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8年8月7日之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3.报名提供资料:
 
  ①《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民政局会同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此岗位招聘名额达到8:1以上,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工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雅安市民政局会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雅安市人才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市民政局        0835-2242330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0835-5895015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0835-2627327
 
  附件:
 
 
 
  雅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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