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

  
 
  因学科发展需要,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简称“嘉兴市农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农业科研单位,是嘉兴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区试站、国家水稻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4个,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5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PDF格式),以文件夹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jxnky@163.com。纸质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word格式和带签名的pdf格式各1份)(黏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6)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有请提供);
 
  (7)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入围考察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核,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目录中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核确定。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复审和考试均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步公布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符合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农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83779356
 
  联 系 人:陈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345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1人公告(第三批)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温州医科大学嘉兴市妇女儿童医院、嘉兴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医院占地100亩,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20张。现有职工14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06人,硕士以上259人。2023年门急诊量达146万余人次,住院5.3万余人次,分娩1万余人次,手术2.9万余台。在2021年度、2022年度国家三级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分别位列3位、11位,连续两年考核等级均为A++。
 
  医院构建形成“强专科 精综合”的医疗发展格局,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1个全省首批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产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生儿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科)。医院建设有1个第三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妇科学)、2个嘉兴市省市共建培育学科建设计划(产科学、小儿外科学)、3个市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儿科学、生殖医学、胎儿医学)、2个市级医学重点创新学科(乳腺病学、妇产科护理学)、1个嘉兴市中医药重点创新类学科(中西医结合儿童保健学),并有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市级重点创新团队。
 
  此外,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联合诊疗中心、妇科内分泌诊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及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均挂靠在医院。
 
  近年来,医院秉承“健康至上、务实求精、勤奋合力、科技兴院”的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母婴友好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4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1名。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具有2年以上招聘岗位工作经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紧缺岗位的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17:00止。
 
  2. 网络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需原件扫描件)。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名、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7)已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扫描件。
 
  (8)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择业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9)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材料。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审核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本次招聘岗位若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的,总成绩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招聘岗位若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的,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 系 人:沈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
 
 
  附件1.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报名登记表
 
  附件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公告(三)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1

护理

6

护理学、助产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

康复技师

(疼痛科)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

总务水电

维修人员

2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大专及以上

 

4

超声科医师1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5

超声科医师2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要求取得医师资格证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超声医学专业规培考试

6

放射科技师

1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7

心理治疗师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8

驾驶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以上连续驾龄

合计

16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尚未取得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名应聘(需盖学校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历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下午17:00点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或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本人手工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等原件扫描件;
 
(4)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有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等证书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5)5号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超声专业规培证原件扫描件或通过超声专业规培考试证明材料;
 
(6)8号岗位需提供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5年以上连续驾龄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8)已离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1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及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5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2-3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与面试(含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含技能操作)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0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含技能操作)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与面试(含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技能操作)×60%;直接面试(含技能操作)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操作)。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4-7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0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8号招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方式另行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有工作经验的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http://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沈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500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公告(三)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1

护理

6

护理学、助产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

康复技师

(疼痛科)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

总务水电

维修人员

2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大专及以上

 

4

超声科医师1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5

超声科医师2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要求取得医师资格证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超声医学专业规培考试

6

放射科技师

1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7

心理治疗师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8

驾驶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以上连续驾龄

合计

16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尚未取得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名应聘(需盖学校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历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下午17:00点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或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本人手工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等原件扫描件;
 
(4)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有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等证书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5)5号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超声专业规培证原件扫描件或通过超声专业规培考试证明材料;
 
(6)8号岗位需提供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5年以上连续驾龄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8)已离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1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及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5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2-3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与面试(含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含技能操作)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0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含技能操作)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与面试(含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含技能操作)×60%;直接面试(含技能操作)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操作)。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4-7号招聘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10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8号招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方式另行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有工作经验的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http://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沈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500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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