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19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 40-47周岁女性,学历不限。
2.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5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叶黎云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19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19年3月1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3000米跑成绩×5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 +立定跳远成绩×10%。(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42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2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合同制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15879424371(王队长)
15979637944(李队长)
七、附件
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1.遴选单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须满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及《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加试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行考察。
3.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5年方可报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5.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6.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19年吉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1.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9年江西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招聘财务2人公告
2019年江西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招聘财务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后出生);
4、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初级资格以上(含初级),取得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会计学等经济类专业,具备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按企业会计制度及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最低服务年限3年(需签协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的。
四、招聘工作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名, 2019年9月2日至9月4日5点半止(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含相关需要扫描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一份等)发至电子邮箱sjsjjck2012@163.com。联系电话:0796-8220657或0796-821606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2.考试、政审、体检及录用。经初步筛选符合招录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后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财务知识为主。面、笔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经考试选拔后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3.薪资待遇:与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单位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月均收入5000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jian.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