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八里湖新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录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10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名(B2驾驶证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以后出生,下同)。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B2以上驾驶证,具有A2以上驾照的放宽年龄至35周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八里湖新区的道路,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http://blhxq.jiujiang.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即2022年11月17日8:00至11月25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5207920392@139.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15207920392(彭)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8日8:00至30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沙阎路六角垅新村(沙阎路西150米),联系电话:15207920392)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八里湖新区人社部门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大队(沙阎路六角垅新村(沙阎路西150米)。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
(2)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个人征信报告);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4)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驾驶员岗位:1500米、俯卧撑项目。同时,驾驶员岗位以驾驶技术为准,评测方法由大队具体安排。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15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15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
体能测试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身上有纹身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官方网站网上公布。
(五)政治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闱,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政治考核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1)灭火救援员岗位: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700元/月及高危补助800元/月和其他待遇的标准。
(2)驾驶员岗位:
参照灭火救援员标准,在其工资标准上另加500元岗位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八里湖新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八里湖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0792-3906153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15207920392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素材,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本次报名,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九、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_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180名公告
修水县2022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8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4名)、小学(93名)、城区公办幼儿园(3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84名):语文13名、数学17名、英语11名、物理4名、道法9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6名、体育6名、生物6名、地理6名、化学3名、心理健康1名。
2.城区小学岗位(93名):语文25名、数学21名、英语10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5名、道法6名、科学5名、信息技术2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3名):幼儿园教师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幼儿园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 月6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2年8月7日(星期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2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2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3-2025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3-2025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37. 3℃),且赣通码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前7天入修,有本土病例及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前3天入修,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现场报名有瞒报行程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2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附件4:2022年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都昌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文件精神,打响都昌事都好办政务服务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office、WPS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工业园教育体育局4楼)
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微信15779849719(同为手机号码),微信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保留一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现实表现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八、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