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教师150名公告
2019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吉州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和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50人。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在我区一直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8月7日)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15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④就业报到证;⑤《吉州区2019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⑥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的照片)。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20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20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19年8月19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的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的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的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8月24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保育院10名;吉州区保育院五里分院15名;吉州区保育院城建分院24名;吉州区保育院恒泰分院24名;村级幼儿园77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待遇。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9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xlsx
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7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19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 40-47周岁女性,学历不限。
2.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5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叶黎云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吉安市林业工作站(吉安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站)和吉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林业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市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8日中午12:00。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单位名称)+XX(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aslyjrskjk@163.com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学历、书等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8月1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九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请将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式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林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林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0796-8286358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9544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
2.监督举报电话:
0796-8289983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19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林业局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19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19年3月1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3000米跑成绩×5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 +立定跳远成绩×10%。(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42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2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合同制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15879424371(王队长)
15979637944(李队长)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