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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对基础教育的“研究、指导、管理、服务”职能,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选调思想品德优、教学理念新、业务素质精、教研能力强的教学骨干充实县教研员队伍。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3名)   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学政治历史地理教研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师德考核等次在合格   3.具有适应中小学该学科教研员需要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中小学该学科的教学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全县中小学该学科的教学实践和做好教学教研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现代化教学设备。   4.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在该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县级中小学优质课二等奖、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6.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对口。   2.资历:小学6年(2013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者)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本学科大循环教学经历,担任毕业班班主任1年以上,近三年所教班级本学科小学毕业检测成绩位居全县前1/3;中学6年(2013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者)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本学科循环教学经历,从事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近三年所教班级本学科(教几个班的按平均成绩算)中考成绩居全县前1/3。   3.年龄:小学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可放宽2周岁。   4.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要有1个优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2.近三年受到学校或上级单位处分的;   3.近三年违反师德师风等书面通报的;   4.近五年来中考成绩、小学毕业检测成绩全县倒数后三名的。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核、上报审批和聘用五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和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二楼)。   3.报考人员需提供:①填写好的《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毕业证;③学校任教资历证明及教学成绩原始材料等;④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或学科带头人证书或优质课获奖证书;⑤近期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   学校对所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同意,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对报名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教体局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峡江县实验小学励志楼。笔试为闭卷考试。小学笔试内容为含小学及相关初中知识,初中笔试内容为略高于中考试题。笔试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报名人员中按岗位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参加面试)   2.面试:考试时间:4月2日上午8:00起。考试地点:峡江县实验小学励志楼。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上课(试讲),其内容及顺序临时抽签决定。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第二部分现场观摩课堂教学片断10分钟,即兴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主要考查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及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评委现场提问由考生作答。答题时间10分钟以内。面试总分100分,上课(试讲)占50%,答辩占50%。面试成绩为上课(试讲)成绩加答辩成绩的总和。   (三)成绩公示。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   (四)组织考核。县选调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选调人选。   (五)上报审批。将确定的选调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   (六)聘用。选调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关人员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供有关证明依据,过时不再受理。对公示期间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选调工作纪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可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五、选调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和监察委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1.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干扰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属实,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凡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3.参加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人事、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工作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3日   附件: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丰县全民健身中心救生(安全)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县全民健身中心正常开业运营,根据经营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救生(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薪资待遇      游泳馆救生员      12      1.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责任心强、执行力高,有较好的社交能力和敏捷的洞察力。   2.持有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   3.无救生员证者,公司可推荐至相应培训机构培训考证,费用自理,取得证书后再录用。   4.身高170cm      1.无证者培训期间计发临时工资2000元/月,培训费用公司按6000元包干,取得证书录用后分3年度返还个人;   2.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3.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工资 :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工会及中餐补助等福利。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能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四)限永丰县户籍(或配偶属永丰县户籍)人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身体不适应高强度工作的;   6.吸毒或涉毒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试用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中心(县政府)三楼328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③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两寸照片3张;④本人不属永丰县户籍但配偶属永丰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情况,适时调整招聘岗位人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救生员培训和考试   (四)体检   对取得救生员证书的,上岗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后若产生岗位空缺,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试用考察   救生员需在上岗前取得资格证书,试用考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间按2500元/月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辞退。   (六)聘用   对试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评定不合格者,则不予以聘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救生员资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1.招聘人员为永丰县全民健身中心救生(安全)员。   2.聘用人员前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后合同每三年一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待遇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工资待遇随公司发展状况进行调整。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制度由永丰县城发集团另行制定。   3.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4.聘用人员上岗后,6个月以内不得离职。6个月以上需要离职的要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如遇重要活动、赛事工作未完成,须本人继续处理,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自行离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2206568   附件1:报名表.doc      

2021年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禁毒社工1名,限男性,工作地点:恩江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金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旁),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 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 永丰县户籍人口,年龄40周岁以下,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 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六) 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500元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四、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有意愿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请自行打印并填写好报名表格,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9日   3、报名地点: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永丰县公安局626办公室)    联系人:陈宇华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永丰县禁毒委员会社工招聘报名表.xls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1.电子专任教师   2.机械制造类专任教师   3.汽车维修专任教师   4.教师岗1(不限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专业、学历、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名称 +XX(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1492320606@qq.com。网上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做到真实有效。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由本人将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2021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凭个人报名表和身份证入校,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319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校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校,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21日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   3.考试形式与成绩计算:   ①电子专任教师、机械制造类专任教师、汽车维修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形式由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试讲成绩。   ②教师岗1岗位考试形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下一轮(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当拟聘人员在体检前放弃聘用资格,则学校可以确定下一候选人,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一学期;试用合格,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约3000元;另外享受午餐补助500元/月、年终考核奖300-400元/月、工会福利;工作满一年后,同时享受校龄津贴;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3月1日   附件1: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二)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经类专业毕业;   (四)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选调资格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与本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的,或具有其他《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等行为的;干部人事档案未达到组织部门转递标准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近3年内公务员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9.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zqfy6@163.com)。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老虎江路),联系电话:8328919。   4.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肃追责。   5.资格审查。   由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调入。公示期届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吉州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二)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经类专业毕业;   (四)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全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选调资格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与本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的,或具有其他《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等行为的;干部人事档案未达到组织部门转递标准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近3年内公务员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9.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zqfy6@163.com)。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老虎江路),联系电话:8328919。   4.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肃追责。   5.资格审查。   由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吉安法院网、吉州法院网、吉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吉安人事人才网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调入。公示期届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一)

  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入闱单位,现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吉安市水利局、吉安市科技馆、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用工需求,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各附表),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示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各用工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所需材料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天8:30--17:00。   (二)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3号3号楼(牙博士口腔医院斜对面竹笋巷)。   (三)本次招聘不接受上述以外其他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报名核查)。   2.提供本人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报名核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本人工作简历、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由各用工单位和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所在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结果: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录取结果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没有通知的视为未录取。   (五)人员递补:面试成绩入围放弃试用,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聘用方式及录取   (一)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   (二)聘用方式   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   (三)录取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用工单位相应岗位编外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入职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三)咨询电话:远创公司余先生15170498283,刘女士18779965527。   附件:(报名需提交)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      岗位类别      中共吉安市委军民融合办      秘书科辅助岗      1      本科及以上      女,35-40岁,家住吉安市中心城区,有行政机关会计工作经验。      辅助管理岗      吉安市水利局      司机      2      初中以上      35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      工勤岗      吉安市科技馆      展厅辅导岗      5      大专及以上      1.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工作的工作时间。   2.旅游管理、广播影视类、表演艺术类、教育类、汉语、轻化工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理学类相关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   3.热爱科普教育事业,具备组织策划科普活动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讲解、主持、导游经验者优先考虑。   4.若未达1:5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该岗位不予录取。   岗位职责:负责科技馆展厅的日常管理,从事科普讲解工作;负责展品讲解词的收集、整理、撰写等工作;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技岗      吉安市科技馆      策划部      1      大专及以上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工作的工作时间。   2.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传播与策划专业,能熟练使用PS、AI等设计软件进行平面广告设计,擅长摄影摄像、修图、剪辑微视频优先考虑。   3.若未达1:3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该岗位不予录取。   岗位职责:负责科技馆科普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活动开展,负责馆内外宣传活动。      专技岗      吉安市科技馆      行政部文秘岗      1      大专及以上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类、文秘类专业,能熟练使用各类电脑办公软件。   3.若未达1:3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该岗位不予录取。   岗位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辅助管理岗      吉安市科技馆      工勤岗      3      高中以上      1.性别不限,年龄为35-45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年龄优势的优先,能适应一线工作的工作时间。   2.高中以上学历,有学历优势的优先。   3.若未达1:3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该岗位不予录取。   岗位职责:负责看护展厅展品展项,打扫馆内卫生,负责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勤岗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辅助管理岗      2      大专以上      女,35周岁以下,家住吉安市中心城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细致,灵活机敏,阳光向上。有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该岗位不予录取。      辅助管理岗         

吉安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设在吉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能自行解决食宿。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起至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资料投递的形式进行前期报名工作。   3.报名资料:报考者须将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jarsjwk@163.com。邮件名称备注“应聘、姓名、电话”(联系部门: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联系电话:0796-8332703)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2.审查方式。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筛选,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资格审查通知,对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的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筛选和审查的不再通知。   (三)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写作能力;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通过结构化方式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评;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自行提供体检情况。   (五)其他要求   1.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完结。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餐补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待遇,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大专学历人员2700元/月,本科学历29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按照考核等次发放年度奖金。   四、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吉安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    2021年3月8日      

永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永新县人民政府同意,永新县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城市管理协管员;   2、人数:协管员15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体能素质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肢体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日前出生)至33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永新籍,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   5、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机试(电脑)、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13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大队(二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由县城管局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电脑基本操作、体能素质能力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机试成绩×10%)+(体能成绩×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考试时间待定。   体能测试:1000米(女800米)(50%)、100米跑(50%)。   (四)体检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总体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城管局城管大队负责政审工作。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填写《永新县城管大队招聘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县城管局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体检、政审情况,最终确定聘用人选。由县城管大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四、录用和待遇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机试(电脑)、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费用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满后由县城管大队统一办理社保。工作时间统一着配发制式服装。   招聘公告由永新县城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建朝联系电话:18079633212   吴海涛联系电话:17779608103    永新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2021江西安福中学、安福二中和安福中专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师17人公告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县政府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安福中学、安福二中、安福中专2021年面向重点院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高等院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教师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品学兼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安福中学(9名)   高中部: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生物2名、政治1名,共6名;   初中部:政治1名、音乐(管弦乐专业)1名、信息技术1名,共3名;   2.安福二中(1名)   地理1名;   3.安福中专(7名)   数控专业2名、汽修1名、旅游专业1名、电子专业2名、思政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无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资格条件要求   (1)学历要求: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根据赣府厅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1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含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对口。   (3)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岗位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4)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安福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江西师大校园网等师范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2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以上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安福中学、安福二中、安福中专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将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体合格证明、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在2021年8月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学位证书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理。   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   (三)资格审查   组成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县监察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和招聘学校派人参与,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2月3日。   2.考试地点:江西省安福中学。   3.考试方式:试讲(无生上课)。   4.考试程序:试讲采用无生上课的形式,内容为高中现行高一上册教材内容(人教版),满分为100分,试讲为20分钟。试讲前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所有应试者均需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原件,以备验证。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当场签定聘用合同。   5.岗位招聘最低要求:试讲量化得分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入闱体检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须将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提供到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者须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学生面试或试讲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安福县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县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为正式编制,参加社会保险,聘用期内与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断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招聘名额未满,招聘学校再按程序从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招聘,招聘时间另定。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   (安福县人社局)   (安福县教体局)   安福中学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室)   安福二中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室)   安福中专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室)   3.监督电话:(安福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安福中学、安福二中及安福中专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安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