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我县卫健系统将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影像学、学、儿科学专业,下同);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即2017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调入县城医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17、2018、2019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城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乡镇单位全日制一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毕业生,二本及以上影像、儿科、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直接调入县城医疗卫生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初审。具体证件为:
本人为吉安县户籍但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面试选定;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思想、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将申请资料汇总,提出初步人选上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2020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申请表.doc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江西吉安县编制备案制护士招聘43名公告
2020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护士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拟从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时聘用护士中招聘编制备案制护士。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43名护士。其中2名援助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外临聘人员免考,体检合格后直接录用至原单位工作;剩余录取的41名人员根据需要全部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乡镇卫生院。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
3.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即2017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
(一)以本人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1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 90%。
(二)优惠加分: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加分10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统一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报名者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0年度编制备案制护士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考试费50元交本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由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汇总,由单位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及考试费于4月14-15日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审核。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最后一个月及现单位起始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转编选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资格及加分情况进行审核。
(三)加分公示:将所有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县卫健委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四)笔试。总分100分,客观题,考试内容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体检、资格复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学历高者入闱,如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大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递补一次。
(六)聘用。经笔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工作单位报名缴费。
2.资格初审:2020年4月14-15日。地点:县卫健委。
3.加分公示:2020年4月24-26日。地点:县卫健委院内。
4.发放准考证时间:5月7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
5.笔试时间:5月1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江西吉安县县城医院从基层卫生院选调18人公告
2020年度吉安县县城医院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激励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争先创优,现就公开选调部分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县城医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共18名。分别为:
1.县人民医院8名:感染、、口腔、检验各1名;护理4名。
2.县中医院5名:中医针灸推拿、药剂各1名;护理3名。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名:妇产科、儿科医生各1名;护理2名。
4.敦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内儿科医生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5年4月1日以前在卫生院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2017、2018、2019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属本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选调方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4月8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工作单位。
2.报名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统一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报名。报名者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城医院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如实填写,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技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考试费50元统一交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审核。
3.资格审查:各基层卫生院将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汇总表(见附表3)、考试费于4月14-15日交至县卫健委人事股审查。
4.其他: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医学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类(含感染、针炙、口腔、、妇产、内儿科等岗位,下同)、检验药剂类、护理类三类试卷,总分100分。5月7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5月10日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录用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学历相同者工龄长者入围。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终审资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如因资格终审不符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生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办理调动手续
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吉安县县城医院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
2、吉安县县城医院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