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一青原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docx

  附件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四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推动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

  

人数

  

县人民医院

  

医生类

  

暂定5名,最终录用人数视县外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部门组织考试、考察后提出用人需求,报县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中医院

  

医生类

  

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

  

医生类

  

县疾控中心

  

医生类

  

乡镇卫生院

  

医生类

  

合计

  

5名

  

  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医学影像学、学、儿科学、预防医学专业,下同。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19、2020、2021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乡镇单位全日制一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毕业生,全日制二本影像、儿科、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直接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在乡镇单位服务期满的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可先调入我县乡镇单位,至少试用1年,经我县考试考核、考察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可调入县直医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2年3月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同时上报与纸质报名表信息一致的电子版报名表至邮箱:jaxwsjrsg@163.com,文件名应注明绿色通道调入+姓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初审。具体证件为:

  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或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笔试或面试: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笔试或面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选岗。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思想、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将申请资料汇总,提出初步人选上报县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8442808(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方案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2022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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