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建瓯市选调45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缓解城区学校师资不足,化解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4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城区中学共选调12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生物1名、物理1名、美术1名。
 
  城区小学(幼儿园)共选调33名:语文9名、数学10名、英语3名、思品2名、音乐1名、体育3名、美术2名、科学1名、幼儿园2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中小教师所教学科(以参加选调学科为准,下同)2021至2023学年两年综合平均分(2021-2022学年下学期成绩加2022-2023学年下学期成绩除以2)不低于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向相关学校提供该学科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或两年综合平均分不低于本校年段平均分(由学校提供分数,村小教师本人以任教的村校作为本校计算平均分),如因分娩假或学校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其中一年未担任该学科教学,则以其中一个学年成绩与全市乡镇平均分或年段平均分比较;如近两年都未担任选调学科教学的,由学校写出未任课理由并进行公示;低年级学段(一、二年级)考试学科和非考试科目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由学校领导班子评议认定)。
 
  2、在中学任教的初中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小学任教的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含七中)在编在岗教师,农村任教满5年(2019年9月1日前至今工资、人事关系在农村,三支一扶入编人员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在农村支教),身体健康。
 
  3、中学岗位具备本科、小学岗位具备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取得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属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名教师先由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学校需对报名教师学科成绩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小学选调”或“中学选调”,并同时上交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简明表》(附件)和学校公示情况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9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以上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八)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自主择岗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其原任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则聘用到下一岗位等级。试用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为确保乡镇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建瓯七中暂不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其他学校选调后教师实际不足的,将从2024年调动及交流教师中予以补充。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 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瓯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2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建瓯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7日前取得(2024年3月7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⑨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建瓯市2024年紧缺急需教师已签订协议人员);⑩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建瓯市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应聘者在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    17:30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在职考生需于考察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3.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8月20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建瓯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选调45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缓解城区学校师资不足,化解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4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城区中学共选调12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生物1名、物理1名、美术1名。
 
  城区小学(幼儿园)共选调33名:语文9名、数学10名、英语3名、思品2名、音乐1名、体育3名、美术2名、科学1名、幼儿园2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中小教师所教学科(以参加选调学科为准,下同)2021至2023学年两年综合平均分(2021-2022学年下学期成绩加2022-2023学年下学期成绩除以2)不低于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向相关学校提供该学科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或两年综合平均分不低于本校年段平均分(由学校提供分数,村小教师本人以任教的村校作为本校计算平均分),如因分娩假或学校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其中一年未担任该学科教学,则以其中一个学年成绩与全市乡镇平均分或年段平均分比较;如近两年都未担任选调学科教学的,由学校写出未任课理由并进行公示;低年级学段(一、二年级)考试学科和非考试科目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由学校领导班子评议认定)。
 
  2、在中学任教的初中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小学任教的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含七中)在编在岗教师,农村任教满5年(2019年9月1日前至今工资、人事关系在农村,三支一扶入编人员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在农村支教),身体健康。
 
  3、中学岗位具备本科、小学岗位具备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取得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属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名教师先由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学校需对报名教师学科成绩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小学选调”或“中学选调”,并同时上交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简明表》(附件)和学校公示情况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9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以上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八)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自主择岗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其原任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则聘用到下一岗位等级。试用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为确保乡镇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建瓯七中暂不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其他学校选调后教师实际不足的,将从2024年调动及交流教师中予以补充。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 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瓯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2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建瓯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7日前取得(2024年3月7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⑨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建瓯市2024年紧缺急需教师已签订协议人员);⑩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建瓯市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应聘者在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    17:30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在职考生需于考察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3.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8月20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建瓯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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