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三明市明溪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明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委编〔2020〕31号)、《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委编〔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5名,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明溪县总医院4名,明溪县中医院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5.2024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取得)。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其他招聘时间、地点视情况另定。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组织考察工作将于2024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经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合格,且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请。
 
  咨询电话:0598-2861062(明溪县卫健局办公室)
 
  0598-2866738(明溪县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98-2813145(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三元区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12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7号)、《关于核准三元区事业单位2024年增补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45号)、《关于核准三元区等县(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26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共12名,其中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岗位如下:
 
  1.初中
 
 

 学科

 数学

 英语

 历史

 物理

 合计

 名额

   1

   4

   1

   1

   7

  2.小学

 

  学科

  英语

  美术

  合计

  名额

   2

   3

   5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2024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三明市三元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层次相一致。

 

  3.报考者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

 

  1.本次教师招聘所有应聘人员都必须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于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并参加相对应的科目考试类别笔试。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遗忘、泄漏或被盗用。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如在学校任教的应聘人员应注明临聘或代课,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研究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招聘办法

 

  本次新任教师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6日。笔试的时间、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

 

  (1)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依据《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查阅。

 

  (2)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3.笔试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区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4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地址:三元区东安路东安新村72幢,联系电话:0598-799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址: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msy.gov.cn/)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及我区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2)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  

  (3)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面试

 

  1.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的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资格审核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名单及复核时间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凡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以入围名单公示时要求的复核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材料可延至9月30日前)到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弃权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面试内容

 

  (1)片段教学测试。面试对象均要参加片段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应聘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应聘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时间

 

  初定2024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协助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的计算

 

  1.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次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入围排名位次情况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而放弃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三元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协审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上的“投资任职信息”截图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时已提供的可不再重复提供)报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同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24〕3号),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准入查询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选岗

 

  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放弃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选岗。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复核合格后,按程序报区人社局核准。新聘人员在区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未取得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选岗、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空额按参加面试人选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果还有空额,第二轮向社会发布补充招聘岗位和空额进行补充招聘,7月中下旬开展空额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三)福建省教师招聘网和三元区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录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7991700)。

 

  七、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本次招聘接受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598—8220137

 

  附件:三明市三元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三元区教育局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明溪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明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委编〔2020〕31号)、《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委编〔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5名,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明溪县总医院4名,明溪县中医院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5.2024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取得)。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其他招聘时间、地点视情况另定。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组织考察工作将于2024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经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合格,且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请。
 
  咨询电话:0598-2861062(明溪县卫健局办公室)
 
  0598-2866738(明溪县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98-2813145(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宁化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7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精神,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制定2024年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宁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具体岗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本次教师招聘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等具体招聘信息以通告形式在宁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在福建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线上报名并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报名时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报名网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面向三明籍退役士兵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应先携身份证、户口本、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书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相匹配。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
 
  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8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在提交报考信息时应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备注清楚所报考岗位的区域、学段、学科,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备注(1)城区小学XX学科教师岗位或(2)农村小学XX学科教师岗位。
 
  (6)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招聘考试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复审:
 
  宁化县教育局将于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2.确定入闱面试人选:
 
  按照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研究生免笔试”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者最终成绩按笔试(含加分)、面试40%:60%计算(总分100分),计算方法为:(原始笔试成绩/1.5+加分)×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入闱体检人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选。若出现岗位空缺,将进行第二批次补录,补录岗位及名额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告。合格分数线划定为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入闱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宁化县教育局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进行协审。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择岗:报考“城区初中学校”、“农村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学校”、“农村小学学校”岗位,实行城区与农村学校分别设岗,城区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同一学科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八)聘用:拟聘用人选的相关情况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四、其他事项
 
  1.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宁化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4月23日至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①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②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报考专门岗位和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3.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4.宁化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6821293,13507553597(邓老师)、13859122718(曾老师)。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宁化县教育局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宁化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98-6820013)。
 
  本次新任教师招聘由宁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宁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化县教育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