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3年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限男性,12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2驾驶证以上)3名,灭火战斗员7名,体育特长生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修水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 — 2023年3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将附件1中纸质报名表交至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到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入闱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知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和部分心理健康测试题。

  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确定的入闱人员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3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

  7.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总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3.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查

  审查由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修水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按国家规定进行工资增长,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4、一切解释权归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7763119

  陈队:15970405242

  附件1: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3 日

  附件1: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1寸免冠蓝底照片)

  

学 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必填)

  

报考岗位

  

证书或

  

荣誉

  

特长

  

经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任何职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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