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卫生学校招聘9人公告

  九江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九江市卫生学校是九江市唯一一所拥有培养中等医学人才资质的公办卫生职业教育机构,是江西省达标学校。前身由美国基督教协会卫理工会创办于1901年的但福德医院附设护士学校。现校区坐落于长江之滨、庐山之麓、风景秀丽的九江市濂溪区,生活便利,名校围绕。学校经开区新校区总用地面积约480亩,于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教职人员108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硕士研究生12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教师52人。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的培养,通过教师的岗前培训及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学校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队伍。

  二、招聘需求与资格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其他等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11月4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相关个人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563495737@qq.com。

  (三)资格审查(11月5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11月6日上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九江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考试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3)。

  (五)面试(11月6日下午)

  面试采取试讲(授课)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课程内容,每位考生10分钟试讲,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时,经上报市卫健委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六)体检(11月7日-11月8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自行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

  (七)政审(11月9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对考生基本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11月10日-11月16日)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对入闱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11月17日)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与九江市卫生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离职手续的,不予录用。

  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

  (一)所有考生应自考前14天起开始自我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务必于考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入“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所有参考考生均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二)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九江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考试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考试当天带到学校,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现场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入赣时间。

  (四)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赣后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

  5.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者其他情形,不宜参加考试的。

  (五)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联系人:俞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07925532、18702535201

  电子邮箱:563495737@qq.com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九江市卫生学校

  

九江市卫生学校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九江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应聘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3:九江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考试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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