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7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9号)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计划专项特招一批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特招计划

本次计划专项特招78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专业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2024年度专项特招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专项特招范围

面向从事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中型企业一线人员进行专项特招。聘用后重点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煤矿领域大中型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附表中对工业大中型企业的标准为准。

非煤矿山领域大中型企业:以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为准。

危化领域大中型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附表中对工业、批发业、仓储业大中型企业的标准为准。

三、专项特招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31日(不含)至2006年1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需具有3年以上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岗位涉及井下作业,限定男性报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岗位涉及危险作业,适合男性报考;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9:00—2月4日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2024年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取得的学历(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面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选择蒙古语言的必须用蒙古语言作答。对同一考试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10.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1日9:00—2月5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分级审查方式进行。市直岗位由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各旗区岗位由各旗区应急管理部门与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各级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五、面试

(一)面试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专项特招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对于资格审查后,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特招计划数大于30:1的岗位,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初试,形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初试为选拔性考试,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且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试卷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特招计划数3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对于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特招计划数小于等于30:1的,按实际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本次专项特招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专项特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专项特招岗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加试形式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后,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受聘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本次专项特招工作聘用文件印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专项特招工作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专项特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八)在专项特招工作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专项特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专项特招工作全过程。

十一、其他要求

(一)本次专项特招工作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应聘人员须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中招聘单位电话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692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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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2024年专项特招岗位信息表》

2.《工作经历证明》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8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 2024年专项特招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xwzx_146764/tzgg_146768/202401/t20240128_3560578.html

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38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2008年开办的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的基础之上,于2015年4月整合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批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766,241.81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4,362.51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47,745.58 平方米。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在校生7469人。现有教职工657 人,其中专任教师44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162 人,占比 36.73%;具有博士学位57人、硕士学位 32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 85.49%;双师型教师165人,占比 37.41%。现有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31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4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鄂尔多斯“天骄英才”1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21人,“鄂尔多斯英才”13人,“鄂尔多斯市青年优秀人才”24人,享受市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学校开设26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一流课程6门,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云·智工坊”被评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承“知行合一、笃学致用”的校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引进计划

引进专任教师计划详见附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学科带头人施行“一事一议”,不占本引进计划指标。

三、引进层次及条件

第一层次:学科(专业)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国内领先、自治区拔尖水平,能够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引领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军型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背景,或长期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并作出杰出贡献的“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中某一方向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有一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取得重点高校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的成果,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层次:骨干教师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能够承担学科(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高级技师或技师。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

第四层次: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背景的青年人才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技能人才。取得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35 周岁以下。

四、引进待遇

(一)岗位待遇

备注:1.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试用期转正后可分别参照管理岗六级、八级享受工资、社保等待遇。

2.学校与拟享受岗位特聘补贴的引进人才确定岗位业绩考核目标,工作满5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继续给予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二)配偶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单位编制已满的可使用“暖才”周转编;其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就业意愿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按规定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安置。

(三)子女入学

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安居保障

对引进人才通过给予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的方式统筹提供安居保障。

(二)其他待遇

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编制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博士研究生享受预引进相关政策。

五、引进程序

本引进计划2024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后,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各院系负责专任教师资格审核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岗位匹配等信息。

(三)评估认定

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查,专家组由各院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者专业等内容邀请5-7名专家组成,同时邀请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列席参加,专家组成员需在考查前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专家组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重点考查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岗位的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专业面试包括:

1.课程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学科方向选择一门专业课程中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课程试讲15分钟,需要配合PPT的,自行拷贝U盘,并经杀毒处理。

2.学术成果介绍。介绍本人科研学术方向及研究成果;

3.专业答辩。对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学术成果介绍和专业答辩15分钟,其中学术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

评估认定结束后,根据成绩,各院系按照拟引进专任教师计划数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拟引进专任教师人选。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确定最终拟引进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入职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477-8591333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邮箱:eyyrsc@163.com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附件【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0240719.doc】

原标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oit.edu.cn/info/1011/25747.htm

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引进15名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杭锦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为我旗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一定数量的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本次共引进15名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杭锦旗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杭锦旗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杭锦旗部分旗直事业单位引进12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岗位和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附件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附件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4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开引进15名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jq.gov.cn/szyw/tzgg/202407/t20240714_3634989.html

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引进21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

为充分发挥人才助推伊金霍洛旗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的通知》《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部分安全生产相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人才引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伊金霍洛旗11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1名。具体岗位要求和信息详见附件《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2.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

(2)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88年7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即1978年7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所有岗位第二学位、第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均不可报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jhl.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9:3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有相关荣誉的要写清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称号及发证部门)。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目录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但专业学习内容或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30。

2.报名人员需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岗位、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登记表》1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引进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3.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将结果报送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5年内不得调往伊金霍洛旗以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四、待遇

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未尽事宜由伊金霍洛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828026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869179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2.诚信承诺书

伊金霍洛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8日

原标题: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jhl.gov.cn/zwyw/tztg/202407/t20240718_3636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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