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清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4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有39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fjql.gov.cn/ )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4年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具体要求
1.专业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5. 报考范围为“面向三明市户籍(或生源)”的,是指:(1)三明市户籍人员,即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三明市的人员;(2)三明市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3)三明市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市外生源,均视为本市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岗位有性别规定的,按照该岗位所列性别报名。
6.专门岗位,是专门面向在清流县参加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4年9月前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三明籍退役士兵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7.安置随军家属岗位,面向驻清部队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家属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8∶00至3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25日8:00至3月2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于3月29日17:00关闭。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站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8:00——4月2日24: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考试”操作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需于2024年4月22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停机、关机或无人接听而影响信息接收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待业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如户籍或生源、基层服务项目、退役士兵等),应在报考岗位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慎重报考。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6.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报名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清流县城关,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4.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如需开考的,经批准后可以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岗位开考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名(含3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3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5.笔试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6-1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6.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笔试成绩合格线(含加分后):《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5分,安置随军家属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另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该岗位(含免笔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前对入闱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入闱面试的考生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如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下班前提出书面放弃面试声明。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1.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 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阶段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三)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县人社局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2.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3.新聘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单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8703820,传真:0598-8793531,电子邮箱:qlrsjz@163.com,办公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B幢二楼。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原标题:清流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3/t20240320_2010935.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人的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内(在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5.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碧林北路33号)。
4.联系人:邓先生,0598-5322616.18659874520.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qlcgdd@126.com,主题写“清流县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公开招聘--XXX(报名者姓名)”。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6个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放弃或未按时到达体能测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周岁以内 |
30周岁以上 |
|
1000米 |
≤5′25″ |
≤5′35″ |
10米×4往返跑 |
≤23″1 |
≤23″4 |
俯卧撑 |
30个 |
20个 |
(二)面试
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协审表》(附件3)。根据面试成绩及协审表,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岗位人员同分时,根据学历高低、专业相近度、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清流县总医院,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公示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研究确定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至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说明事项
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
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
3.协审意见表
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8/t20240809_2049785.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清流县户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9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冠1寸彩色近照于上班时间到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报名。
联系电话:0598-5321806。
联系人:小马。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4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人秘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等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月固定工资24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原标题: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编外劳动用工 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7/t20240709_2041639.htm
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一、报名时间
7月3日8:00起-7月9日18:00止
二、招聘职位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三支一扶或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工作经历;
5.具有本县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在1989年07月01日至2006年06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清流县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下载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扫描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发送至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众联招聘网邮箱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投递简历邮箱:zlrlzy5253@126.com
(三)资格审查
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若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折算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参加面试;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注意事项:考生面试需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清流县政府网站等平台等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7天内,对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验证资格条件、协审等方式进行,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是否需回避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清流县发改局工作。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协审、试用期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执行,清流县发改局负责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324738。
附件1:福建省清流县发改局(粮储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7/t20240702_20396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