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2人公告

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2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齐发〔2022〕7号),助力区域内重点企业引才留才,建华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选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由区人才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多家部门配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确定为重点企业引进2名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名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0日登录“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查看选聘简章,根据《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jhqrcb@163.com邮箱。需发送的材料如下:

1.《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扫描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的扫描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需加盖公章;

5.奖励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区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将初审结果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谈。面谈工作由区人才办和选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等,具体面谈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谈人员比例低于1:5的,需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缩减计划。

(四)考察。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公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

四、政策待遇

(一)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企业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转入事业单位管理,具体岗位根据年度编制空余情况和人岗匹配度统筹确定。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辞职、脱产学习。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员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区人才办可调剂到其他企业或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区人才办与企业共同管理,实行“导师制”培养。由区人才办协同企业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在企业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聘用,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在企业工作期间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五)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对通过“丰羽计划”引进到建华区域内民营企业工作,且在建华区参保缴费、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业绩考核合格、作用发挥较好并提出申请的急需紧缺人才,将按照《建华区“丰羽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给予3万元补贴。其中,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发放2万元;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再发放1万元。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不满3年的,不予发放,并取消相应人才待遇。 

详情可咨询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远东,咨询电话:0452-2550918。

附件:1.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

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hq.gov.cn/jhq/c100473/202403/c02_463622.shtml

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含农垦新增植保员79人公告

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含农垦新增植保员79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4〕5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以下简称“监测点植保员”)新增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选聘计划

区域内含农垦共计划选新增监测点植保员79人由各乡镇推荐。具体监测点植保员名额详见《2024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愿意为农民服务,在当地有一定种植规模且种地水平较高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技术员等新型农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选聘范围。

3、学习能力强,熟练掌握手机软件(掌上植保、微信、拍照、快手等)的使用。

4、每年4月-10月期间,在村里长期生活的农户,年龄5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5、有病虫害监测经验,对于病虫害等相关知识有一定基础者优先,懂农业技术的脱贫户、监测户优先录用。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

(一)工作内容

监测点植保员按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所承担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调查和防控指导工作,并通过“掌上植保”APP填报监测数据。

1、定期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调查上报一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15个,通过手机”掌上植保”APP上报。在进行正式监测工作开始前,植保站工作人员会对植保员进行培训,主要包括病虫草害的识别、监测方法、防治方法及“掌上植保”APP的安装和使用等。

2、定期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的监测。需植保员对本村的小园或者其他地方的有害生物寄主植物进行定期踏查。

3、协助植保站进行农业技术宣传、科学防治、先进综合服务工作。调查所在村屯农药使用情况和植保机械数量。

4、配合区植保站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补助及待遇

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额度调查补助费与荣誉奖励,并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省有关规定为监测点植保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请于3月23日前,与所在乡镇(管委会)报名联系人联系咨询、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

(二)各乡镇、管委会审核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设置任务和有利于开展监测工作的需要,对有申请意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有推荐名额的村每村设一名植保员,只负责本村内监测任务,不得兼任其它村植保员。于3月25日前,将《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和《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4)扫描件上报邮箱mq6562260@163.com,

咨询: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陈继红18845227498、王禹15663252253、程叶雪18745262200。

(三)区级公开选聘、审核确定。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区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上报的监测点植保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3月27日—3月31日进行公示,并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与监测点植保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3日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4日

报名表及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附件:

招聘植保员公告(3月21--24)

梅里斯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原标题:关于选聘2024年梅里斯区含农垦新增植保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ls.gov.cn/mls/c102593/202403/c02_461592.shtml

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聘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

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聘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178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做好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4〕5号)和《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依安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面向依安县所有乡镇以及红旗种马场、依安农场,公开选聘监测点植保员178名。具体名额详见《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指挥。

(二)年龄5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学习能力强,能熟练掌握手机软件(微信、相机、掌上植保、快手等)的使用。

(三)优先选聘监测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技术员等,以及有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经验、对于病虫害等相关知识有一定基础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选聘范围。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

监测点植保员按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所承担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调查和防控指导工作,并通过“掌上植保”APP填报监测数据。

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额度调查补助费,并由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省有关规定为监测点植保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请于3月30日前,与所在乡镇负责人联系咨询、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监测点植保员基础信息表》(附件3)。

(二)乡镇审核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设置任务和有利于开展监测工作的需要,所属乡镇对有申请意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于4月5日前,将《监测点植保员基础信息表》(附件3)上报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县级公开选聘、审核确定。由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推荐上报的监测点植保员进行公开选聘。统一笔试、面试选聘,审核合格后,由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别与监测点植保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3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附件1: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依安县各乡镇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3:监测点植保员基础信息表

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19日

原标题:2024黑龙江省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聘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178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yian.gov.cn/yian/c101405/202403/c02_461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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