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部分招聘岗位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1.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设置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 月22日8:30至 4 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

3.准考证发放。

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8日10︰00-5月10日12: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仅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内容)、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告。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核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结束时间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实际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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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57351.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2月28日至2006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笔试现场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五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四)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939081(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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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2、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28576.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2月28日至2006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笔试现场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五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四)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939081(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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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2、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28576.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人公告

根据清城区统计局工作需要,清城区统计局拟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劳动力调查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专业要求为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统计学(A071401、B071101)。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统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并列成绩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聘用名单在清城区统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以上岗位待遇参照清城区专项工作聘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清城区统计局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rsgz/gkzp/content/post_1860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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