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招聘若干人

2024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招聘若干人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专业不限。

三、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下午17:30止。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060399442@qq.com,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字样。

五、招聘程序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照片1张,进行报名材料复审。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筛选择优入围人员。具体面试及体检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六、薪资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7-86839903。

联系地址:温州市蒲州街道高新大厦1205(新三路16号)。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湾新区建设局、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确定。

附件:2024年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温州湾新区建设局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4/6/26/art_1229514571_4242809.html

2024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高层次人才11人(事业编制)

2024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高层次人才11人(事业编制)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打造专业型干部队伍,为创新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3.具有洞头区户籍(含洞头区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

4.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其所读院校为QS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专业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留学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

定向培养人员、委托培养人员、专升本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人员以及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dtrc06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个人学业成绩单以及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在校在读证明。

4.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综合评价对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择优遴选

采用综合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

1.综合评价。成立综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应聘人员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谈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洞头区委组织部和洞头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拟聘用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入事业编制,聘用时,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按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进行管理。

(二)住房(租房)政策待遇。

1.安家(购房)补助。根据聘用人员取得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层次,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在洞头地区(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自购房的,补助余额可一次性提取,服务期未满5年的,按年收回安家(购房)补助。

2.人才配售住房。对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的人员,按最新的相关政策具体规定执行。

3.上述安家(购房)补助和人才配售住房政策只能享受一项,由符合相应条件的聘用人员自行选择。  

(三)其它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除住房(租房)类人才待遇外的相关人才政策。

2.聘用人员人才待遇与其他人才政策待遇有重叠、冲突的可按就高原则享受。

3.来洞头面试人员往返必需的交通费及面试期间食宿费在规定标准内由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报销。

五、相关事项

1.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参加应聘,其所读院校为2024年QS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名前200所的,视同“双一流”高校享受待遇。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

六、本《公告》由洞头区委组织部与洞头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洞头区委组织部人才科:0577-63350229;

洞头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0577-63482066。

附件: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2.附件2: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3.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名单.docx

4.附件4:QS排名相关高校名单.xlsx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4/4/10/art_1254239_59062377.html

2024年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2人

2024年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2人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我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 6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230829781@qq.com。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注明。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具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的请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在面谈时予以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6月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三)面谈和综合比选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谈。参加面谈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另行通知),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研究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考试、考核对象。

(四)考试、考核

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古领队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

田野考古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以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经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予以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

具有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考古领队)资质的人员,按照《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相关规定,以温州市D类人才标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如有更高层次人才称号,经认定,按就高原则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89090176、88967179。

3.咨询电话:0577-88988768(叶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l.wenzhou.gov.cn/art/2024/5/27/art_1229207269_4238457.html

2024年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苍南县户籍,不限性别;

7.曾受其他单位聘用的人员,应聘时必须承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筛选,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资待遇

编外用工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州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规定的五险一金。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经本人承诺签名,附上近期单存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等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22637427@qq.com。

3.咨询电话:0577-68757008、0577-68757009

4.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5.接到电话通知的入围者须根据要求携带本报名表、近期单寸免冠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准时到达现场。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所有。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2024年7月1日

原标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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