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2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2人(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

3.清远市户籍且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5.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7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可自主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网络报名需提交材料:

(1)《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需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征信报告;

(5)无违反计生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

(7)户口簿;

(8)1寸彩色证件照(无底色要求,电子版)。

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发至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qxskzzb@163.com。

2.现场报名要求及需提交材料: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三坑镇府前路1号)。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a.《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b.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彩色电子版报送到邮箱:qxskzzb@163.com);

c.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d.征信报告;

e.无违反计生证明;

f.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g.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h.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三)咨询电话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0763-5865321

(四)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所填电话信息真实有效。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应聘专职消防队员需具备一定身体素质条件,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要求。

(三)本次招聘岗位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应聘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自行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及三坑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反映。

九、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专职消防员:大专及以下学历6万元/年,本科及本科以上6.6万元/年。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驻村、部门调整等。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 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如需通过现场报名的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本次招聘由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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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聘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原标题: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887477.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部分招聘岗位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1.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设置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 月22日8:30至 4 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

3.准考证发放。

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8日10︰00-5月10日12: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仅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内容)、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告。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核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结束时间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实际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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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57351.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部分招聘岗位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1.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设置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 月22日8:30至 4 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

3.准考证发放。

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8日10︰00-5月10日12: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仅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内容)、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告。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核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结束时间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实际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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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57351.html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人公告

根据清城区统计局工作需要,清城区统计局拟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劳动力调查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专业要求为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统计学(A071401、B071101)。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统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并列成绩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聘用名单在清城区统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以上岗位待遇参照清城区专项工作聘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清城区统计局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rsgz/gkzp/content/post_1860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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