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郴州市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4湖南郴州市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富余学科教师队伍公开选聘一批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职数、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职数。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职数为19个。

(二)选聘范围。

本次公开选聘范围为永兴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富余学科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最低服务年限需满2年;

(5)报考人员的最低学历为大专,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2年、试用期未满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等次的;

(4)小学阶段的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科教师不得报考;初中阶段的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化、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或具有高中教学资格证的教师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原社保大厅(永兴县便江街道人民路238号),联系电话:0735-5535953。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好《2024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3)。以上材料均须按要求签名并盖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2023年度考核预等次证明材料一份(因2023年度考核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可提供由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签字盖章的年度考核预等次证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2.领取笔试准考证。

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原社保大厅(永兴县便江街道人民路238号),联系电话:0735-5535953。(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择岗之后。)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县人社局考试院相关人员,联系电话:0735-5535953。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5)7月22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举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卷,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笔试成绩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察。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递补考察不超过两次。

如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下列顺序确定考察对象:①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确定为考察对象;②如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一样,以学历(国家承认)较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③如年度考核结果、学历一样,以工龄较长的确定为考察对象;④如年度考核结果、学历、工龄都一样,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的或取得时间较长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择岗。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择岗阶段,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的择岗顺序,则按确定考察对象的规则依次依序择岗,即:①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先择岗;②如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一样,以学历(国家承认)较高的先择岗;③如年度考核结果、学历一样,以工龄较长的先择岗;④如年度考核结果、学历、工龄都一样,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的或取得时间较长的先择岗。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选择聘用后即与该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择岗前需认真考量、慎重决定,择岗后不得随意反悔或放弃。如有报考人员在考察后择岗前主动放弃,则由排在其后一位的人员进行择岗,最后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于在此阶段放弃者,今后三年内将不得参加县内选聘。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人社局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35-5521855;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七)会议研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八)办理流动调配手续。经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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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考试承诺书

3.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763428.html

2024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0人公告

2024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育系统所属各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根据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数(共10名)

(一)县教育事务中心专技或管理岗位1名;

(二)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专技或管理岗位6名;

(三)县教育招生考试院专技岗位2名;

(四)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专技岗位1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在编在岗具有“三同”(即同编制、同经费、同身份)性质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5日后出生,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5日后出生。

5.2020、2021、2022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选聘的情形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2023年暑期异动人员视同在新单位工作满一年)。

2.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3.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参与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实绩考核和岗位适应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实绩考核占20%,岗位适应度测评占30%,综合得分高的择优调入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兴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适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一楼公示栏进行公布。选聘岗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公开报名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完整的《2024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手写签名)、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均可)、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资料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地点: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

3.面试时间:7月14日8:30时开始(考生于8:00时前到达考点,8:00时关闭考点)。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选聘岗位相关内容。

5.面试评委:由县人社局负责从县外的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6.面试评分幅度:实行百分制评分。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为95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出现面试者没有回答或者回答时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况的,由主评委召集各评委进行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聘。

(三)实绩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按20%计入综合成绩)

1.考核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且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者。

2.考核时间:7月22日-7月23日(考核佐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8:00)

3.考核内容:由考核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共三个部分组成。

(1)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35分):考核对象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评优一次计10分,当年记功的另加计5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5分。

(2)近三年获奖情况(35分):考核对象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不含县政府嘉奖及年度考核记功奖项),国家级每次计10分,省级每次计8分,市级每次计6分,县级每次计4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国家级每次计8分,省级每次计6分,市级每次计4分、县级每次计3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加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5分。

只统计落款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的表彰奖励,颁奖单位与获奖时间以落款单位、时间为准;表彰奖励以荣誉证书和通报文件等资料为审核依据。

(3)师德师风考核情况(30分):考核对象近三学年(2020-202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10分,良好等次每次计5分,合格等次不计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岗位适应度测评(实行100分制评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

1.测评对象:根据面试成绩×50%+实绩考核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测评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一并纳入测评对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纳入测评对象。

2.测评时间、地点和测评方式、内容等另行公告通知。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绩考核成绩×20%+岗位适应度测评成绩×3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末位入围者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如因入围的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的考察对象,但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考察时须分别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县人社局考试院统一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0735-5522186。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七)审核

县教育局根据面试、实绩考核、岗前适应度测评、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

(八)研究决定

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情况,县教育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研究确定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选聘人员按照要求报名,服从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与选聘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与选聘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

(四)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7月5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五)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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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永兴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 兴 县 教 育 局

2024年7月5日

原标题:2024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761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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