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92人公告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92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原人才[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择优招引。

二、招引计划

本次拟招引92人,其中: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73人,医疗卫生14人,公共检验检测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引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引范围

1. 根据岗位不同,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3)原“985”“211”及省内“双一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附件2);

(4)2024年QS榜单前6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3);

(5)县直高中和职业院校除上述条件外,还可招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及其它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附件4)。

(6)上述(2)-(5)项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或国家规定的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原阳县域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编制或人社部门办结手续的在本次招引中视为在编在岗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引范围: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原阳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69特招医学人员等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引程序和相关事宜

招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通过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和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公告。除此以外,本次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s://www.yuanyang.gov.cn/),请报考人员主动登录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yy2024rc.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等,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4.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30元,共6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2024年7月22日09:00开始至2024年7月24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引人数比例达到和超过5:1增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引各环节,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分为高中及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公共检验检测类,分别设两科综合试卷,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高中及职业教育类为《职业能力测验》(100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100分);

卫生类为《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医学基础知识》(100分);

公共检验检测类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1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教育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50%。

卫生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检验检测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定。面试资格确定根据招引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定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原阳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5)

3.打印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随时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打印通知单并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

高中及职业教育岗位采取讲微型课方式,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卫生和公共检验检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博士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科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规划等相关情况,面谈与面试同时进行。

以上情形如有特殊情况由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资格条件、道德品质及工作学习表现等。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新聘用人员经县委编委会研究聘用为事业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2.本次专项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招录)考试,不允许调动工作。

3.被聘用的高中教师,按所报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考生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引环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专项招聘由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7586389

0373—7586696

监督电话:0373—758617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28

点击查看>>>附件1-5

1.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2.原“985”“211”及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2024年QS榜单前6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和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名单

5.同意报考证明信

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anyang.gov.cn/contents/443/29350.html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农技专员公告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农技专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豫农发〔2020〕281号)、《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3〕314号)和《新乡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农办〔2023〕4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聘农技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技术指导服务相关工作。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现在基层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人员中招募。如以上群体报名不足20人,从以下在原阳县辖区内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

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优先考虑对乡镇畜牧业情况熟悉,能长期在所招聘岗位的乡镇工作生活;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动物防疫、动物疫病诊疗等工作;

6.男女不限;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对象。特聘指导员为“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

(四)招募条件。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农业相关技术证书;

2、参加农业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并提供结业证书;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5、男女不限;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工作任务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在基层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1、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参与动物疫病诊疗、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等业务工作。基层聘用的动物防疫员、检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5、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募特聘指导员:应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的需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指导基地建设,培训农业人员,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发展培育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引导致富带头人,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三、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条件审核、人员遴选、结果公示、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人员遴选程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我县遴选考试为笔试,满分100分;一是组织专家确定笔试命题并形成题库,组织笔试,阅卷评分,汇总数据。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前15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5人,按实际报名人数考核面试);二是组织面试,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相加,各取前5为拟聘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17:30止。原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股(原阳县农业农村局南院办公楼103室)、科技教育股。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材料:

⑴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⑵原阳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下载邮箱:yyxzmtpdwfyzyb@163.com 密码:zxc369)

⑶身份证、毕业证、职业兽医、乡村兽医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⑷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

(5)无犯罪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特聘农技指导员报名材料:

⑴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⑵原阳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下载邮箱:yyxzmtpdwfyzyb@163.com 密码:zxc369)

⑶身份证、毕业证、技能等级证、培训结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笔试

参加原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笔试,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前15名为拟聘人选。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四)审查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拟聘人员将重新调查核实,出现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补录。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确定聘用为我县特聘专员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

四、业务考核

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五、特聘专员待遇

特聘专员补助由中央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计划专项资金列支,每个特聘专员补助为一年3万元。

特聘专员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点击查看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点击查看

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农技专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anyang.gov.cn/contents/443/29390.html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延长报名时间通知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延长报名时间通知

截至2024年8月7日,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现将该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1日17:30。

延长报名后,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测试录取。

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关于原阳县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延长报名时间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uanyang.gov.cn/contents/443/29751.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