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锦屏县农业农村局禁捕协助巡护员招聘公告
为实现我县禁捕“六有”工作目标,推动辖区禁捕常态化监督管理,解决禁捕执法力量不足等困难,根据《省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通知》,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捕协助巡护员,负责协助做好我县禁捕巡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禁捕协助巡护员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锦屏县户籍人员;
3.诚实谨慎,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和群众打交道;
4.熟悉水性。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8岁-45周岁。
(三)学历、专业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熟悉县域水情渔情且无非法捕捞记录的退捕渔民,持有C照及以上驾驶证或熟练操作电脑人员,我县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11.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待遇和薪酬
工资待遇:3900元/月(含个人和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招聘程序及办法:招聘工作由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委托锦屏县杉乡好服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2024年7月18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考生可将填好的《锦屏县禁捕协助巡护员报名登记表》电子信息材料及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603855792@qq.com指定报名邮箱。
线下报名:考生可将填好的《锦屏县禁捕协助巡护员报名登记表》电子信息材料及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清水江集团大楼(新政务中心)六楼锦屏县杉乡好服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12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3.相关要求
(1)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应聘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应聘者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初筛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的基本条件、年龄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其他条件对应聘者投放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初筛,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计划7月19日)
初筛后会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进行统一笔试,并告知笔试地点,通过笔试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计划7月25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向社会对笔试成绩进行5天公示。
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七)体检(计划7月29日)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计划7月30日)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
(九)签订合同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15121437058龙春秀(锦屏县杉乡好服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锦屏县杉乡好服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原标题:锦屏县农业农村局禁捕协助巡护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ping.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16_85116592.html